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一、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那么离婚后还有义务抚养孩子吗?对于离婚就不用再管孩子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二、父母对子女有哪些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2)照顾子女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这种抚养不是无限期的。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在父母年迈,生活困难时,子女还必须尽一份义务,赡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只要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在尚未成年之前,父母都是有抚养义务的,并且这个义务还是法定的,一般来讲也是不允许免除的。但要是父母一方具有特殊情况,就包括无劳动能力或者去世的话,此时才能适当的减免抚养义务。但通常是不可以拒绝抚养子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处理是什么?
一、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处理是什么?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处理要区分情况,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
·可撤销婚姻是指哪些情形的婚姻
婚姻是您常谈论的,同样,婚姻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有的时候婚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会产生问题和矛盾,甚至发展自己的婚姻存在欺骗的行为,这就......
·先诉抗辩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当中的担保人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是可以行驶自己的先诉抗辩权的,这是我国法律通过连带责任制约保证人的同时,又赋予了保证人自我保护的相关权利。多......
·对经营者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
对经营者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一、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我国所有子女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及相关......
·劳动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欺诈是一种故意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
·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
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凡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暂行规定》明确,劳动仲裁代理人包括4种:律师、......
·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有哪些?
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有哪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配合在18个城市(上海、天津、齐齐哈尔、......
·海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海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近日省政府专门下发了《省政府......
·最新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行为,我们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一般是有专业的人员和仪器来帮助做司法鉴定,而且,在进行鉴定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鉴......
·没有预售证怎么处罚
没有预售证怎么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