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撤销权有哪些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与他人发生赠与的行为。这种赠与一般都是没有经过公证的,如果赠与人作出赠与的表示之后想要撤销赠与,这就成了平常所说的任意撤销权。那么,任意撤销权有哪些?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限制呢?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时间条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658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考虑欠周而贸然把一些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但是如果任意撤销不加以一定的条件限制,赠与合同就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各国民法大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我国《民法典》第658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时间条件:应于赠与标的物交付或未移转登记之前。《民法典》第658条第1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体而言,对于动产,需在交付之前撤销;对于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动产,需在登记之前撤销。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登记,不得撤销;若标的物部分已交付或登记,仅就未交付或登记部分为撤销,已交付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对赠与物须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才能移转所有权的,如赠与人已为交付但未为登记或已为登记但未为实际交付赠与物时,赠与人可否任意撤销,在司法实务中存在分歧,我国《民法典》上对此的规定也不尽明确。笔者认为,对于所有权变更须办理登记的标的物,一般以登记为其所有权变更之生效要件,而不以交付为所有权变更的生效要件。二、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范围应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民法典》第658条第2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对于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来说,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而且负有赈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为了维护这类赠与法律关系的稳定,本条款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民法典》之所以规定不得撤销,一是因为赠与人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人员的解释和说明,应当已经考虑周详,如果再授予赠与人以任意撤销权,既有损合同的严肃性,也使受赠人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另外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具有债权内容的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所以,这类合同不得撤销。这对于维护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以上是对任意撤销权有哪些的问题的简要介绍。一般来说,任意撤销权指的是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也就是说,在赠与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也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本文中也进行了相关的介绍。更多关于任意撤销权的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常见的从合同有哪些类型
一、常见的从合同有哪些类型?
常见的从合同有哪些类型一、常见的从合同有哪些类型?常见的从合同有保证合同,抵押、质押担保合同等。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
·离婚后可以分割婚前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分割婚前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另一方给其必要的经济资助的制度。它不是夫妻间......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方面的修订是什么?
之前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实行实缴制度,以货币形式出资的,要将资金打到公司账户上。为了降低公司注册门槛,新公司对此进行了修改,规定公司注册......
·关于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
一、关于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刑事案件委托一定需要批捕证吗?
一、刑事案件委托一定需要批捕证吗?不需要批捕证,刑事案件报检察院是不一定会被批捕的,批捕也是需要有条件才能进行;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都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而作为当事人要是不能正确应对风险,势必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在风险产生之前......
·一、醉驾导致别人受伤怎样处罚?
一、醉驾导致别人受伤怎样处罚?醉驾导致别人受伤的处罚规定是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构成犯罪的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不管怎么说的话,有人......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而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根据工作的时间长短判定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而不受劳动合同的限制。以一月为限,工作一个......
·户口已经迁走,村里老宅在拆迁或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补偿?
户口已经迁走,村里老宅在拆迁或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补偿? 一、户口已经迁走,村里老宅在拆迁或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补偿? 因为近些年随着城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