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施工现场是事故频发的地点,所以,做好完全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他们的行为,尽可能的保障了人员的人身安全。那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 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首要规定了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试卷,一定要掌握了考试的基本内容,这样才能保证人员是懂这方面的知识的,能有自我规范意识,然后对施工现场的设备的安全性做了一定的规定。另外,像是特殊工种如电焊人员,一定要有相关的证件才能上岗工作,佩戴相应规范的保护用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出高速路收费站时倒车会扣分吗?
      在出高速路收费站时倒车会扣分吗?高速收费站出口处倒车会扣1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不管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别人告我拖欠货款怎么办
      1、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


·打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打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打官司也就是向法院起诉,现在大部分人都愿意通过打官司的途径解决问题,因为打官司能更好地解决问题。但是打官司也需要注意一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义务是什么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


·开封农村拆迁补偿一个户口赔偿多少平?
      开封农村拆迁补偿一个户口赔偿多少平?房屋拆迁户口赔偿以地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规定的为准,但是拆迁应秉持不降低当事人生活水平为原则。如何拿到补偿......


·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申请的规定是什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可见,书面原则......


·信用卡逾期民事诉讼程序
      信用卡逾期民事诉讼程序一、信用卡逾期民事诉讼程序1、银行通知你要还款,不还款被起诉。2、银行正式起诉,然后你会接到传票。3、传票可能会送到你家里......


·一,2020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0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2020年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该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该由谁承担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


·在我国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在我国三种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我国合同法中,有对于抗辩权的相关规定。对于抗辩权,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抗辩权分为三种,分......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