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怎么写?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怎么写?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怎么写
  一、行政机关: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县级以上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三、市级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四、 乡(镇)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怎么写?这个没有统一的答案,因为不同的政府机关所负责的工作和需要公开的内容不同,所以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都不同,但是都是为了可以使人民更加了解政府的工作职责,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公信度继而更好的开展工作,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和谐快速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支付宝借条怎么用
      支付宝借条怎么用以前借钱需要当面写欠条,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即使不是当面也可以借钱,只要通过支付宝就可以了。而且通过支付宝借钱还有支付宝借条......


·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


·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一、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吗?需要缴纳;以土地使用权投资换取股权属于......


·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有效?
      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有效?离婚协议书约定有效的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


·股东挪用资金罪主体规定是什么?
      股东挪用资金罪主体规定是什么?股东挪用资金罪主体规定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


·哪些情况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
      哪些情况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可获得经济补偿: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函【】第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特此函......


·江西省各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调整的?
      江西省各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调整的?按照国家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定期调整,最少两到三年调整一次,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江西省......


·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
      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依据我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14条以及相关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中是可以进行一......


·十级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二、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


·c1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c1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内容?很多小伙伴在拿到辛辛苦苦考到的驾驶证之后,就把驾照扔到一边,认为万事大吉了。但是很多人往往会忽视了驾驶证年审这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