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请求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请求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八大主要理由
  1、受让方付款不及时;
  2、转让方不予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转让方信息披露不完全;
  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前,受让方提早行使(大)股东权利,处置公司资产,引发股东矛盾;
  5、公司接管过程中,转让方未依约办理各种特殊证照的变更;
  6、股权转让合同附生效条件,生效条件因特殊原因没有成立,但转让方和受让方实际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7、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程序存在瑕疵;
  8、对导致合同解除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认识产生分歧。
  以上问题可能单独发生,也可能存在并发的情形。
   二、法院支持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四大类型
  法院通常在以下情况下对无明显违约行为的当事人一方提出的解除转让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给予支持:
  1、股权转让需要经过法定审批手续而未履行审批义务或审批手续存在重大瑕疵。
  2、股权受让方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且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没有重大过失,经转让方催告,受让方依然怠于履行义务。
  3、出现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股权转让从客观上已经无法实现。
  4、股权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数额巨大,受让方受让股权后实际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其他重大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合同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的成就,只会导致相关当事人享有解除权,而非当然导致合同解除,解除权人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行使权利才能够获得法律所赋予的效力。
   三、法院不支持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请求的四大类型
  由于解除合同将导致合同双方的交易行为产生重大变化,且不利于社会经济交易行为的稳定性,法院通常在以下情况下不予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1、受让方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且已经对公司进行了接管,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已经履行完毕。
  2、受让方已经实际行使了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交易行为,股权转让合同的目的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能够实现。
  3、转让方或受让方的违约行为不足以导致整个交易出现目的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形。
  4、股权交易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合同的方式或程序违法。
  通过上述对“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问题的解答,我们了解到解除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定,在涉及合同解除的事项上,法律坚持公平、公正的态度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当事人没有合法履行义务时,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合同解除。更多法律知识的解答,可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偷窥别人家隐私犯法吗,有什么后果?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对于违法行为也会进行相应的惩罚,以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


·提起民事诉讼反诉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反诉条件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平等的,一方可以起诉,另一方可以提出反驳或者抗辩,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民事诉讼被告......


·企业怎么样解除公司法人 在正常情况下,担任企业的公司法人的
      企业怎么样解除公司法人在正常情况下,担任企业的公司法人的话,一般来说企业是不得无故将公司法人进行解除的。或者说如果企业想要更换公司法人的话......


·肇事逃逸起诉了会如何判决?
      肇事逃逸起诉了会如何判决?交通肇事逃逸法院起诉后根据犯罪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一、个人如何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个人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要诉讼到法院申请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院指定医院进行鉴定。二、精神病司法......


·c1驾照扣分新规定有哪些?
      c1驾照扣分新规定,依据我国的垃圾桶安全法规定,c1驾照累计积分周期为1年,满分12分,循环类推,交通违法计分周期为一年,总分12分,可以依据违法情节......


·打架软组织损伤怎么判
      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能分,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发生纠纷的时候,确认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能够让纠纷得到好好的处理。那么实践中确认劳动......


·经纪约属于劳动合同吗
      属于。经纪约是指经纪公司或者经纪人代理艺人的演出,影视剧,通告等,艺人有先签经纪公司再由他们负责其他事情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土地确权以后可以变更户名吗?
      土地确权以后可以变更户名吗?只要符合变更条件,且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异议就可以变更户名。因为这个情况其实很普遍,比如以前的土地承包户主是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