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延期举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延期举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也许会有很多人对延时举证是什么不太清楚,其实,延时举证就是指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决定。举证时限是当今社会证据制度中的焦点问题之一,而民事诉讼在举证时限上所实行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影响了民事诉讼的公正,所以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的前提保障,下面便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民事诉讼中延期举证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
  
  
  
  
  延期举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存在客观障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情形。
  
    前款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必要时,可以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但法律关系性质对裁判理由及结果没有影响,或者有关问题已经当事人充分辩论的除外。
  
    存在前款情形,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一)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
  
    (二)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三)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酌情确定举证期限;
  
    (四)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五)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通过组织证据交换进行审理前准备的,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第五十七条?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收到对方的证据后有反驳证据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再次组织证据交换。
  
    第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对逾期提供证据的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可以结合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主观过错程度、导致诉讼迟延的情况、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确定罚款数额。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延期举证的法律法规相关资料,在司法中,出于故意或过失而逾期举证的情况也有很多。如果当事人逾期举证,那么应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但其实真正因举证逾期而承担败诉后果的却很少,因为逾期举证会被罚款的规定,减少了逾期举证现象,促进了民事诉讼的规范化,保障了法律的权威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丈夫在婚内涉嫌重婚公安管吗
      丈夫在婚内涉嫌重婚公安管吗?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刑事案件。也说是说......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签订书面的合同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对当事人利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签订书面的合同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障的一种措施。就房屋租赁来看,签订的肯定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那么您知道房......


·商标打tm使用会侵权吗
      不会。TM是表明这件商标已申请了,国家局受理了,在拿到注册证之前,大家都可以用,在这期间不能就商标问题来进行维权行为。拿到注册证之后就可打R了,......


·破产中适用债务抵销的情形需切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中适用债务抵销的情形需切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破产中适用债务抵销的情形需切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人民法院审判是我国解决纠纷机制中的最具有强制性的公力救济方式,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进行审判,......


·遗失物遗忘物的所有权是怎么规定的?
      遗失物遗忘物的所有权是怎么规定的?相信不少人都有遗失或遗忘过物品,这些物品在法律上被称之为遗失物或遗忘物。自己遗失或遗忘的物品如果被他人拾得......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纠纷解决途径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纠纷解决途径根据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一、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借条中地址身份证可以打印,打印的借条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


·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2023是什么?
      偷税漏税的发展趋势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


·对于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吗?
      一、对于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吗?是否共同犯罪,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有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通常房屋上面设有抵押的,要么是因为房屋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购买的,要么是所有人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其实不管是因为什么在房屋上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