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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醉驾是怎么认定的

非道路醉驾是指醉驾,但没开车到道路上,很多时候法律都是将在道路上发生的行为规定为交通违章,那么此时的非道路醉驾该怎么进行认定才好呢?醉酒驾车必然会受到处罚,非道路醉驾如果符合醉驾的规定也要受到处罚,那非道路醉驾如何处罚?以下是对这两个问题做的详细解答。
  
  一、非道路醉驾是怎么认定的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罪状描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显而易见,立法要求无论是醉酒驾驶还是追逐竞驶,都要求发生在道路上。
  
  对于何为“道路”,2011年4月22日修订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道路”应作扩大解释,只要机动车有条件在该地域范围行驶,并且该地域范围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公共安全性,就应将该地域范围解释为“在道路上”。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人不多的私家停车场醉酒驾驶行为,可考虑不认为是犯罪。对于在广袤的沙漠或戈壁上醉酒驾驶,由于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不应认为是犯罪。但需注意的是,对在人数众多的城市主干道或公园、广场等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导致多人死伤的情形,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非道路醉驾如何处罚
  
  1、非道路醉驾,如果不被认定为犯罪,也就没有处罚了。
  
  2、非道路醉驾如果被认为是醉酒驾车的,应按如下标准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非道路醉驾是对醉酒驾驶的一种延伸,有效地认识非道路酒驾有助于我们认识醉酒驾驶。也就是说,即使行为人属于非道路醉驾的情况,那么也是构成了法律上面的醉驾的。而这样的行为同时又触犯了《刑法》,根据我国规定是要处拘役,并处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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