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1、何种裁决可适用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程序。
只有终局裁决才可适用撤销仲裁程序,而终局裁决是指下列劳动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终局裁决的救济方式。
(1)劳动者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仲裁裁决类型的认定。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4、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正本,同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副本;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各一份。
(3)要求撤销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份。
5、终局裁决劳动者提起诉讼后的处理。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用人单位可将申请及证据材料直接交劳动者起诉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上述法院一并做出处理。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6、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内容仅涉及缴纳社会保险费裁决的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院《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及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的相关讲话精神,法院仅受理因不能补办社保手续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故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社会保险费欠缴、拒缴或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解决处理,法院不予受理。
附: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格式
二、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样式如下: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撤销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作出的(20××)×××字第×××号仲裁裁决。
事实与理由:(简要写清楚)
××××××××××××××××
此致上海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须为申请人本人签章)
20××年×月×日
上文我们给您简单的说明了一下关于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相关问题,不同类型的仲裁在不同的阶段在撤销上面有不同的规定,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撤销劳动争议不仅是职工可以提出,终局裁决也是可以撤销或终止劳动仲裁的。职工需要提出撤销劳动仲裁还需要写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一定要写明请求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的,实践中经常成为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此时,要想就房产进行分割的话,首先要确定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法律中有规定,夫妻离......
·房屋交易税该如何征收
(一)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专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怎么解决?
专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怎么解决?一、什么是专车专车,是由打车平台、政府共同认证,用于运送乘客的,主要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完成订单预约及支付的具有......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当建筑使用的年限较长时,其就会不定时的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为了对工程进行维修,业主会将维修工程承包......
·一、离婚不争财产的事后能否要求分割财产?
一、离婚不争财产的事后能否要求分割财产?离婚不争财产的事后不能要求分割财产,财产放弃声明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内容:二人共......
·一、奶奶去世爷爷有权分配财产吗?
一、奶奶去世爷爷有权分配财产吗?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刑法中关于盗窃是亲告罪吗
一、刑法中关于盗窃是亲告罪吗?盗窃不是亲告罪,正确的亲告罪包括5种: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羁押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羁押规定是什么?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