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投标函是什么有哪些

投标函是什么有哪些基本内容?基本内容是投标人对投标与中标的承诺。一旦投标人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未盖章),势必为废标;若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若盖项目分成数个标段)张冠李戴,势必为废标。投标函基本格式如下:
  投标函致: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我方已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纪要、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 件并考察现场,我方愿以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投标总价,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Q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4)别成 本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成本核算,所填报价格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我方一旦中标,则保证按我方所递交的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和招标文件中对工期的 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我方一旦中标,则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我方所递交的投标函附录中的质量标准。
  6.我方一旦中标,则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 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我方一旦中标,则保证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使用。
  8.我方一旦中标,则保证在规定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及进场施工, 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他投标承诺。
  9.招标文件如有履约担保要求,我方如中标,则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 和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 投标有可能中标,则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纪要、招标答疑纪要、 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12. 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 (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便是对投标函基本内容的简单介绍,相信现在您对投标函是什么已经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当然投标函也是有一些标准文本的,所以说如果有些朋友在投标时对投标函的格式文本实在拿不准还可以找相关的网页链接下载投标函的标准文本。当然如果想在投标时脱颖而出仅仅靠华丽的投标函还是远远不够的,公司综合实力才是招标者首先考虑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工作半年辞退有没有失业金?
      一、工作半年辞退有没有失业金?工作半年被辞退的一般不能领失业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


·投资型保险的误区有哪些?
      投资型保险的误区有哪些?投资型保险的误区有哪些?分红保险可分配的红利是不确定的,没有固定的比率,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消费......


·夫妻离婚分割房产要如何进行
      夫妻如果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财产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就......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条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要怎么办
      实践中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还有一些拖欠拖欠的就直接不发工资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需......


·法律上有规定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吗?
      一、法律上有规定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吗?在法律上确实对开发商土地使用的年限进行了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在整个工程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属于附属工程,包括门窗安装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等。这类工程质量出......


·离婚案件中少分财产的情况
      离婚案件中少分财产的情况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一、主动离职是否有合同补偿金?
      一、主动离职是否有合同补偿金?没有,主动辞职的,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提出辞职的,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以其它原因主动辞职的......


·什么是融资协议?怎么写?
      什么是融资协议?怎么写?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融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融资是企业遵循一定的章程向投资者和债权人募集......


·车祸没达到伤残怎么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最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