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一) 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机构出具的审计报案,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生产经营情况表
  15、其他有关材料
   (二) 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机构出具的审计报案,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龄分析表和有负债情况表
  11、其他有关材料
   (三)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声明
  8、抵押物、质物为公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须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予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关于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的材料的介绍,以及相关内容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和注意事项的介绍,以便您参考。可见,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很多种,但是,必须要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有罪吗?
      寻衅滋事是一种情节恶劣,破环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详细作出了对寻衅滋事罪的相关处罚。但是,您可能不禁会问,那要是寻衅......


·二手房签了合同买家毁约怎么处理?
      二手房签了合同买家毁约怎么处理?二手房签了合同买家毁约处理方式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做出不同的选择,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


·有期徒刑最多服刑多少年
      有期徒刑最多服刑多少年有期徒刑最长期限为十五年,但是数罪并罚可达二十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达二十五年,以下是相关规定:《中......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一、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登记有没有效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登记有没有效由于法律对离婚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有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但普遍的观......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一项工程由开始到结束往往会经过比较长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许多因素都会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甚至发生工程事故,......


·非法集资案共犯该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案共犯该如何处理按照集资诈骗罪论处,根据犯罪数额大小和犯罪情节轻重决定判刑标准。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判的多从犯判的少。......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您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也就十分重要。那么,您知道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吗?下面,我们将......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工人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工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


·海商海事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海商海事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在海上交易已经存在诸多不便,一旦遇到纠纷就会让人头疼不已。纠纷出现想要寻找救济要找专门的海商海事法庭,......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以不同的用人方式订立不同类型的合同。通常可以分为三个类别:录用、借调、聘用。这里的聘用合同,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有特定技术技能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