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但由于你所新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养老保险争议,与以前的加班费的诉讼请求不具有不可分性,因此,对于该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处理,而会告知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新的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案中,对遗漏仲裁请求事项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41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目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据此,仲裁庭对仲裁裁决书的补正,限于三项:一是仲裁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二是仲裁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三是它经裁决但在仲裁裁决书中被遗漏的事项。补正可以由仲裁庭自行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予以补正。
  以上,是作者总结的不同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时,我们可以依法采取的行动。同时,以上内容也来源于不同的法律规定,以此,我们可以对比各方对此问题的态度,以采取最节省成本的方式弥补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内容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


·离婚孩子每月抚养费多少比较合适
      现在社会中,因为夫妻不和,很多家庭都面临离婚的问题,那么就会牵扯到很多问题,比如孩子的每月抚养费应该为多少。为了减少对抚养费的纠葛矛盾,法律......


·去泰国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去泰国旅游需要什么手续?1、旅游签证办理旅游签证,到泰国可以停留两个月的旅游签证时间。需要准备往返泰国的飞机机票复印件,然后护照的有效期要保证......


·劳动保障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内容?
      有权利就与之相对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都是有偿的,那么劳动者有完成工作的义务,同样也有获得保障的权利。失去了劳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


·没有打结婚证要离婚有小孩抚养费吗?
      没有打结婚证要离婚有小孩抚养费吗要有小孩抚养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


·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诉讼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


·罚金适用于哪些人
      在我国,罚金是一种财产刑,同时也属于附加刑当中的一种。实践中,罚金的适用对象往往是您容易忽略的问题,那我国法律规定罚金适用于哪些人呢?此外,......


·一、在离婚之后抚养费是否可以降低?
      一、在离婚之后抚养费是否可以降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赔偿责任是那些?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出行都是汽车等代步,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怎样赔偿呢?汽车与电动车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