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警不仅仅负责交通的疏通,而且还负责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帮

交警不仅仅负责交通的疏通,而且还负责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帮助交通事故的双方合理的解决。而交警不是凭借着自己的判断力来认定责任。他们了解我国的道路交通法,对于各种的交通事故已经知道怎么处理。但是还是会有处理不好的,令交通事故的出事人不服。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样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样处理
  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1、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2、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3、身份证及复印件;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二)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因此如果您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于当事人的过错大小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是法院的职责,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重点在于通过现场技术勘验以及检查、调查、鉴定等活动,弄清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当事人有无违章或者其他主管过错等。公安局关的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对法院而言,这个认定书具有证据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道交法》明确规定了事故认定书不能够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服申请复核),但是,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者诉讼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由当地的交警负责的,而交警大部分都是受过良好的法律教育的。对于处理一般的交通事故没有什么困难,如果当地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当也是情有可原,如果出现了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人,他可以向上一级提交申请重新对这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嫌疑犯被批捕后会被羁押在哪个地方?
      一、嫌疑犯被批捕后会被羁押在哪个地方在被批准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


·什么是缺席判决
      原告和被告都可能因为故意或因其他阻碍无法按时出庭,原告或被告不出庭法院会不会判决?任何一方不出庭都会按缺席判决其败诉,因此在诉讼时间到达时一定......


·正当防卫应该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应该负刑事责任吗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有时为了治疗工伤当事人的病情,以及确定工伤的实际情况,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常而言,只有经......


·二次偷税漏税数量巨大的怎么处罚
      二次偷税漏税数量巨大的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归属于谁?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归属于谁?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但夫妻关系仍然......


·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


·交强险中医疗赔偿限额包括那些?
      交强险中医疗赔偿限额包括那些?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


·违约金按国家赔偿制度怎么赔?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社会是非常平等的,如果是国家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行驶植物的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话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些......


·广告宣传难兑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律师的意见是:一、开发商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房地......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话,一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结束夫妻关系。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应该是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