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是怎样的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定义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二、债权人威胁债务人的处罚
  1、债权人绑架债务人,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2、如果是抢劫,致债务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分别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3、如果是强行扣押财产,可以报警调解或者民事上的以侵权起诉处理;
  4、如果是威胁、恐吓的话,未造成严重后果,不犯罪,但是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报警,让民警调解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行政处罚。
  司法实践中,对于债权人因借贷或者其他财产纠纷而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债务人的财物,用以抵偿债务的,一般不应以侵犯财产类犯罪定罪处罚。如果其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定罪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我们已经在上文为您介绍了关于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是怎样的,由此可以知道,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受到债权人的威胁,需要根据情节的大小对债权人定罪,如果只是威胁,没有造成什么后果,是不属于犯罪的,但是如果伤害到当事人,就可以上法院告债权人,对其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审查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的时效是多久?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行政机关没有纠正违法行为或者没有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或者没有回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


·非法集资跑路怎么处理?
      他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为了避免受到相应的处罚,会选择逃跑,在实施非法集资之后也不例外,公安机关在接到他人的举报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


·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刑诉法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取保候审的时候有着相关的规定,生活当中我们起提到取保候审,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


·存疑不起诉涉及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涉及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


·认罪认罚问题的从宽处理制度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在保持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倡导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司法领域,对于实体法程序法的改革也在不断的摸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和联系
      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和联系上回我们解答了关于留置权的相关内容,说这留置权其实是担保物权的一种。而在留置权和优先权上,却很难使人分清,那么......


·最新完整版孵化器投资入股协议范本
      最新完整版孵化器投资入股协议范本投资入股协议书现有_____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


·醉驾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能判缓刑
      只能说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具体的还要看酒后驾驶有没有导致什么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情况来判断。《刑法》第七十二......


·发明专利权保护的期限时长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


·行政再审申请有什么法律依据
      行政再审申请有什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