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抵押二手房向银行贷款时,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有一个担保人或者银

抵押二手房向银行贷款时,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有一个担保人或者银行承认或指定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对于借款人有哪些要求?担保贷款时借款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在抵押时对房屋有什么要求,哪些房屋不可以做抵押?由我们为您介绍担保公司二手房抵押相关信息。
   一、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了储蓄存款帐户,并且存款余额占购房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此笔金额将作为购房的首期款支付;
  3、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二、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婚姻证明;
  3、借款人的首付款交款证明;
  4、借款人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借款申请表和借款推荐书;
  6、借款申请表和担保申请表;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借款人需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三、哪些房屋不可以做抵押?
  1.公益用途房屋(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
  2.小产权房;
  3.房龄20年以上面积小于50平米的房子;
  4.不能提供上市证明的公房;
  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6.文物保护建筑和有重要意义的其他建筑;
  7.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
  8.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9.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四、房产抵押贷款条件
  1.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2.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3.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4.房屋抵押贷款的年限不能超过20年;
  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6.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担保公司二手房抵押相关信息。二手房房屋抵押贷款是可以自己找银行办理的,但是银行房屋抵押手续复杂,贷款放款长。有担保公司的话,申请会比较容易一些,另外对于借款主体资质较好而抵押物不足值时,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担保业务的介入就是产生担保费用,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4%之间。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会退吗
      很多人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都会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数额是根据涉嫌犯罪的具体情况来定的。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缴纳的保证金以后会不会......


·宝山工伤鉴定办公时间是怎样的?
      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首先应积极进行身体治疗,使身体尽快恢复健康或病情得到控制和稳定,之后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了,如果伤情较重导致身体残疾或影......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代通知金,应以劳动者上月正常出勤的应发工资为准,即包括加班费之外的其它应发工资。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


·一般假离婚协议怎么写?
      一般假离婚协议怎么写?男方:周××,身份证号女方:王××,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2003年×月×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04年×月×......


·民事诉讼二审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二审多长时间开庭?一、民事诉讼二审多长时间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二审的开庭时间,但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


·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工程建设所签订的合同中,发包方是支付工程款
      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工程建设所签订的合同中,发包方是支付工程款的一方,而承包方是承担工程建设的一方。诸如此类合同的订立,涉及范围广并且条款多。......


·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双方打离婚官司的期间,因为其中一方不论是变卖或是隐藏等这些方式都是属于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表现形式,而另一......


·轻伤二级批捕后怎么办?
      一、轻伤二级批捕后怎么办?1、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使他人轻伤二级被批捕后,可以私下与受害者和解,或者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出面调解。若是能够通过和解、......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


·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