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食品怎样注册商标?

在我国,食品怎样注册商标? 一、食品商标的分类
  食品商标根据吉尼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及使用用途分为三个类别。
   1、加工后的食品
  即第二十九类:加工后的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2、方便食品,快速消费品
  即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3、未经加工的农产品
  即第三十一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二、食品商标的作用
  食品商标主要有区分和识别作用、质量监督作用及指导消费和广告宣传作用及市场流通作用。通过商标区分食品的生产单位,考察食品质量。识别作用则是了解食品的来源,生产厂家等。质量监督作用可分为法律监督和企业自身监督两个作用。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使用人应对其使用的商标质量负责。"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低劣的食品,可以根据商标所标识内容,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这就是法律的监督作用。食品商标信誉的高低是和是食品质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名牌商标的产生是食品生产企业长年坚持自身质量监督的结果。服装商标还具有指导消费和广告宣传作用。
  一般来说,消费者乐于购买质量好、商标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市场上享有信誉的食品商标,可以扩大商标的影响力,促进消费者购买,从而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广告是企业用以宣传产品质量的有效方法,而广告宣传又是与食品商标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让消费者认识该商标,以达到扩大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目的。市场流通作用是指自2010年以来,食品要进入全国各地大中型超市,必须要有自己的商标!以达到监督生产厂家的左右,减少伪劣食品的流通,危害消费者!
   三、注册食品商标流程
   1、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2、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3、公告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综上看来,就是对“在我国,食品怎样注册商标?”的全部回答。食品商标的注册,首先要找准食品的分类,才能着手准备食品商标注册的资料。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食品商标注册需要一段时间,也并不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过程。如有必要,可以请专业代理人代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是什么?很多人热衷于投资房地产行业,认为这是一个香饽饽,但是不论房地产的前景有多么的吸引人,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土地使用权的问......


·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由新罪地法院管辖吗
      一、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由新罪地法院管辖吗?取保候审期间又在异地犯罪的,归犯新罪的法院管辖,量刑标准是,如果新罪和旧罪是同一个罪名,应当以这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判决书没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判决书没了怎么办?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


·天津民事纠纷诉讼去哪个法院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合同的违约责任具体有哪些?
      合同的违约责任具体有哪些形式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其构成要件......


·孕妇被打流产怎么判刑?
      一、孕妇被打流产怎么判刑?考量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从犯罪构成是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违法性与有责性的法律标志、犯罪构成的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转让专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专利是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的发明者有权利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转让或者售卖给其他的人或者公司的,但是专利因为还没有涉及到实体的开发,还处于一个脑......


·国家赔偿决定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决定书送达方式有哪些一、国家赔偿决定书送达方式有哪些?1、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2、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3、直接送达有......


·强奸罪被判缓刑是否有可能?
      强奸罪被判缓刑是否有可能?触犯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其是很难被判处缓刑的。这是因为适用缓刑的条件之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
      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如果说医疗事故的相关的医生和医务人员没有存在着过错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