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诈骗数额是否应当扣除“犯罪成本”?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刑法的规定理解,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即使行为人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还清,亦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解释》第九条已经突破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而且,如果按《解释》的规定认定数额将会放纵很多诈骗行为,导致罪刑失衡,违反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

  诈骗数额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取得的财物数额,在认定犯罪数额时不应扣除犯罪成本。

   理由如下:

   1、从犯罪客体来看,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移动公司对价值41058.3元财物的所有权。如果将“心机”预存款和卡号费从中扣除,就意味着被告人侵犯的仅仅是移动公司对价值25523.3元财物的所有权,这显然与案件事实不符,也不利于打击犯罪。

   2、从犯罪的主客观方面来看,被告人的犯罪目的就是要骗得移动公司41058.3元的财物,而绝非是所得利益与“犯罪成本”之间的差价。被告人向移动公司交付的15535元款项,只是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一种手段或工具,对受骗人而言,并非都有用。如果计算诈骗数额时减去“犯罪成本”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在财产型犯罪中,犯罪分子为作案购买的各种犯罪工具而产生的花费,均可作为“犯罪成本”予以扣除?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被告人从伪造客户信息,冒用用户的名义与某分公司签订合同,直至骗取到某分公司数额较大的手机款及酬金,其整个诈骗过程已经实施完毕,在犯罪既遂的形态下,行为人已经取得对移动公司价值41058.3元财物的实际控制。此时,从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出发,唯有认定行为人实际所得的41058.3元财物为诈骗数额,才能真正反映行为人犯罪的本质 。

   3、从司法解释对诈骗数额做出的界定来看,诈骗数额是行为人犯罪实际所得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24日发布施行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在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可见,最高人民法院是支持“诈骗数额是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这一观点的。此外,如果以被害人实际损失的角度认定犯罪数额,则无法解释在犯罪预备和未遂形态下的诈骗数额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


·离婚时共同抚养孩子监护人是否合法?
      离婚时共同抚养孩子监护人是否合法?离婚时共同抚养孩子监护人是合法的,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有监护能力,并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权的情形的,则......


·售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怎么写
      当今房价飞升的时代,买新房的压力无疑是巨大的,尤其是对刚毕业的年轻人来说。可是买房永远是年轻人奋斗的目标,父母给个首付,自己慢慢还贷也是可以......


·房屋所有者怎么注销他项权证?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一种抵押凭证,当房屋具有他项权证时,房屋的所有者仍然是购房人,但是被抵押者也拥有一定的权利,比如不经过被抵押者的同意,房屋所......


·代购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看情况:一、只要代购货物过关时的所有人或者收货人没有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缴税或者免税过关的,代购5万元以上的,构......


·单位犯罪存在过失犯罪不
      单位犯罪存在过失犯罪不单位过失犯罪的存在,对于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国刑法条文中有13个具体罪名涉及到了单位过失犯......


·起诉离婚如何办理,要满足什么条件
      说到起诉离婚如何办理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具体的离婚手续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


·可以跟服刑期间的人离婚吗
      有的人认为如果配偶下落不明或者在监狱服刑的话,那这样的情况下就是不能离婚的,只有在找到了对方或者对方刑满出狱之后,才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


·离婚没赚过一分钱却能分财产有哪些规定
      离婚没赚过一分钱却能分财产有哪些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为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最......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承包了一项工程的建筑公司在完成这个项目时因为纠纷问题被对方因为质量问题提起了诉讼,针对质量的诉讼焦点就必须由有关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