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 一、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
  1、股权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约定股份转让的对价,合同就因无法履行而未成立。股东购买股权的价格必须与非股东购买价格完全相等,可以是不同种类的货币,但按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换算后,价格相等或基本相等。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同等。非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购买股权的股东除非经过拟转让股份股东同意,不得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知识产权等作价支付,也不可以定金及股权质押的方式支付,更不得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履行;非股东允诺一次性付清的,购买股权的股东不得主张分期支付。
  3、付款期限相同。股东购买股权的付款期限,原则上应与非股东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付款相同。为了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可在不实质影响拟转让股份股东转让价款实现的情况下。规定受让股权的股东的付款期限不得迟于非股东付款期限30天。
  4、合同签约期限不得超过拟转让股份股东发出催告之日后15日。
  5、股权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由转让股份股东决定。
   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
  由此可见,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是指股权转让价格同等、价款支付方式同等、付款期限相同等。其实,这里的同等条件并非绝对意义上的同等。只有公司股东提供的条件比非股东开出的条件要好时,转让方才可以允许其行使优先购买权。另外,股权转让是有一定限制的,尤其是股份制公司,限制更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青少年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青少年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青少年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员工到社保处能查到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到社保处能查到劳动合同吗?员工到社保处是查不到劳动合同信息的。劳动合同不能在网上查询,《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必......


·法律规定判20年自首可以减几年?
      法院量刑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时间、过程以及情节是否严重,通常处罚从拘留、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如果嫌疑人悔过自首,供述详细案件实......


·在我国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开庭吗?
      在我国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开庭吗?无需开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确定程序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


·股权转让税收缴纳的种类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税收缴纳的种类内容有哪些?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


·什么叫组织协助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
      很多时候刑事犯罪的帮助行为,往往都是作为该罪的帮助犯存在,但《刑法》中就有一个罪名是比较例外的,那就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组织......


·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一、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


·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
      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一、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


·申请减刑条件具体包括什么
      一、申请减刑条件具体包括什么1、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


·在我国关于新三板到底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新三板到底是什么意思相信我国股民应该对于新三板都并不陌生,新三板的发行和主板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我国针对新三板制定了一套和主板有......


·刑事拘捕能够转治安拘捕吗
      不可以。因为《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两部性质不同的法律,所以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都不能相互转换。按照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