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邯郸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的推行既关乎到年轻人,他们在参加工作,企业会为他们购买五险一金,部分是公司代扣代缴,五险一金的比例变动对他们每个月拿到手的钱也是影响颇大。另外五险一金涉及到国家的社保制度,这就跟老年人的退休金有关联了,他们每个月拿到手的退休金与国家每一年更新的社保制度息息相关,因此社保是关乎全体人民的一大要事。我们今天就“邯郸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进行介绍。
  
  
  一、五险一金构成
  
  五险一金构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只需用人单位承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二、邯郸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三、“五险一金”缴纳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
  
  2.失业保险必须要交。
  
  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需从新办理。
  
  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支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离职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或者直接支取出来。
  
  5、五险一金为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每一年对社保制度的更新,近年来,国家尽量缓解企业压力,减少在职人员的负担,同时根据物价上涨的水平调整老年人退休金,这些举措都说明了国家政策更加贴合民情。当然我们作为这个制度的参与者,也要遵守里面的规定,如果断保,短期内是会有影响的,您要注意。以上就是“邯郸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解答。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
      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受害者,需要住院进行治疗。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住出院之后才起诉对......


·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
      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在我国农村,由于进城务工人数众多,导致很多土地出现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村民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


·商铺上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商铺上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由于我国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或集体享有,且不能出售。因此,购房者买到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土地的使用权,但是......


·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问题
      公司被注销了,未清偿的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这两种责任承担方式是现代公司制......


·检察院对自侦案件批捕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对自侦案件批捕期限是多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批捕期限最长是十四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执行......


·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一、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可以提前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中止怎么区分?
      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中止怎么区分?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中止的区分方式是按照犯罪结果以及当事人的主观对意图来进行,未遂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


·隐瞒门诊病历算骗保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


·管辖权转移诉讼费怎么处理?
      一、管辖权转移诉讼费怎么处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没有管辖权的,要将案件移送致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而提起民事......


·股东会职权具体包括了哪些
      股东会职权具体包括了哪些一、股东会职权具体包括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


·控股百分之51的股东是属于大股东吗?
      控股百分之51的股东是属于大股东吗1、拥有51%以上股份的股东,属于绝对控股,拥有绝对的决策权,肯定是第一大股东。但是股权分散的公司中,大股东不一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