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第二步,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第三步,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综上,当事人之间如欲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首先要签订股权协议,其次,股权转让行为还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最后,还涉及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二、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44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虽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不能得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推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从中可见变更登记是以“股东变动”为条件的,而股东变动显然是以股权发生转移为基础的,没有股权的股东并不存在,没有按期进行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只是被责令限期办理或被处以行政罚款,但并不能够否认新股东(受让人)享有的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一步证明股权转让的效力取决于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的是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股权转让的协议以及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整理好这些材料之后再到工商机关进行有关的登记,办理相应的股份转让的有关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提到假币,我国公民都知道,制造假币肯定是一种违反国家规定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有人制造假币,也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明知道是假币的情......


·关于醉驾验血要多久出结果?
      关于醉驾验血要多久出结果?一般是从抽血送检,到把鉴定结论送达你手上的时限为9天。送检时限最多3天,鉴定机构在3天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办案部门应当......


·《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 生活中很多人都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


·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分配的作用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分配的作用是什么?一、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分配,是指法院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指定双方当事人按照一定标准分别承担,使原告......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职员在受伤后一般都会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
      职员在受伤后一般都会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且一般来说,鉴定之后的等级越高,可以得到的赔偿金也就相应的越高,这是由于此时职员身体恢复的几率也就......


·人有生老病死
      人有生老病死,死亡又分为很多种,自然死亡,意外死亡等。人在死亡之后,财产继承和债务继承是两个绕不开的话题。债务人在死亡之后的债务可能是他在生......


·一般自立遗嘱如何鉴定真伪
      一般自立遗嘱如何鉴定真伪自立遗嘱的真伪,一般是对遗嘱字迹进行辨别,然后是对遗嘱订立是否符合条件,只要满足条件那么自书遗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二......


·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签一年,试用期一般是多长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多数情况下单位是会与劳动者做这方面的约定。当然,试用期......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当今这个社会,您普遍对于继承这个词语都比较敏感,这是由于继承会涉及到权益的事项。在我们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