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当我们驾驶车辆在路上,遇到其他驾驶人员操作不当或自身过失意外以及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发生时,不同的情况处境,责任认定以及赔偿金额都有所不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这项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医疗费用8000元、死亡伤残5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赔偿,超过限额的部分按责分担(机动车负全责承担100%,负主责承担80%,负同责承担60%,负次责承担40%)。
  2、机动车方为无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医疗费用1600元,死亡伤残10000元,财产损失400元)范围内赔偿,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20%。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1、无人员伤亡,仅有车物损失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的车物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全部责任方承担无责任方的全部车物损失,无责方承担全部责任方不超过交强险无责任限额(400元)范围内的车物损失。
  2、有人员伤亡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医疗费用8000元,死亡伤残5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车上人员的经济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承担无责任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无责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医疗费用1600元,死亡伤残10000元,财产损失400元)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方车上人员的经济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全部责任方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二十;
  5、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款的规定赔偿。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追求交通事故的发生而造成损失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便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同的责任所需承担的赔偿也不同。当我们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对相关法律不够了解,可以根据自身所在的处境,以及所需承担的责任,并结合以上内容,来判断需要做出怎样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江苏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江苏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对于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甚至说这个出租车要误工费是不合理的,一般协商一下就行,6......


·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近些年,石家庄市加大了城中村改造力度,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回迁房。由于回迁房价格较低,经济条件一般的老百姓就想买一套回迁房。那么石家庄回迁房......


·外籍自然人股东分红优惠政策有吗?
      外籍自然人股东分红优惠政策有吗?是有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


·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还赔偿吗?
      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还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


·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虽然规定了很对诈骗方面的犯罪,但却没有一个是电信诈骗罪。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利用电信来实施诈骗的话,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或者符合规定情......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生活中甚多交易难免需要缔约合同,以保障合法公正的权益。但已经缔约的合同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合......


·刑事结案后怎么提民事诉讼
      刑事结案后怎么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两种的不同的诉讼方式,在涉及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时,一般都是进行刑事附带民事的审判。但是刑事诉......


·一、应该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
      一、应该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


·监护人由法院确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监护人由法院确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每个人都有相应得监护人,正常来说自己的父母即为第一监护人,如果遇到没有第一监护人的,有些情况下监护人是需要......


·刑诉法第195条法律解释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一件事情上升到了刑事诉讼法的方面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基本上都是非常严重的了。对于刑事诉讼法我们国家规定的内容也非常的多,我们您认......


·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1、购买、建造、翻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