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规定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规定一、五险一金缴费比例规定五险一金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由单位缴纳比例与个人缴纳比例组成,具体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4%,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5%,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比例1%(农民不交)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5%-12%,个人缴纳比例5%-12%,同一单位职工采用同一比例。二、缴纳五险一金的好处有哪些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入银行的话还会有利息税。3、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4、缴纳医疗保险可以获得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在职缴费累计满足最低年限后,退休后能够不用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费而可以享受比在职报销水平更高的医保待遇。5、缴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手术的费用。而且,生育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6、缴纳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时获得失业保险金等补助。而失业保险这样的险种属于政策性保险,通常在商业保险公司是买不到的。相信通过以上的内容,您对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规定以及五险一金包括了哪些内容都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了。员工领到工资条的时候,工资条上对每种保险应该扣除的金额都有进行说明,如果我们可以多了解一些关于五险一金的相关知识,就对工资条上具体的扣除数字有一个更加具体的了解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


·恶意辞退员工怎么处理?
      恶意辞退员工怎么处理?恶意辞退员工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一、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


·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的程序是什么?
      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的程序是什么?医院对于就医的人来讲,是挽救生命的地方,很多人生病对医院可谓是寄托了全部的希望,但是医院有的时候也会有失误导......


·刑事审查起诉超期怎么办?
      一、刑事审查起诉超期怎么办?刑事审查起诉超期受害者可以请求得到国家赔偿。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


·大连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大连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是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施工质量安全而推行的一项制度,在我国现代建筑工程被中广泛运......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我国规定的哪些情形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
      单位一定要通过合理的途径在市场当中和其他同一类型的企业去公平竞争的,因为我们通过一些不正当的做法所谋取的利润其实都是属于非法利益的,为了满足......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


·一、湛江二手房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湛江二手房买卖流程是什么?(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子,是买家们不敢进行自主交易的一大原因。但做足前期准备工作,这一问题也......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