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
本文主要是讲解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相关内容。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是依靠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判定案件主要事实。民事诉讼证据的现实意义是方便案件利害关系人在民俗诉讼中,捍卫自身的合乎法律的利益,同时为人民法院查清民诉案件的主要事实,由此作出裁判具有非常关键的的作用。以下为网站我们为您作详细的阐述。
一、民事证据制度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八种。
二、民事诉讼证据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民事诉讼证据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
四、民事诉讼证据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五、民事诉讼证据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物证的种类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独立的特点,将其归为一类独立的证据加以使用。视听资料是通过图像、音响等来再现案件事实的,其特征具有生动逼真、便于使用、易于保管等特点。
六、民事诉讼证据证人证言 ?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以上规定大致说明了民事诉讼证人的范畴。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两大类。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证言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证人证言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提供证明。
第二,证人证言只包括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第三,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七、民事诉讼证据鉴定结论 ?
鉴定人是指那些接受聘请或指派凭借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结论的人。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普遍认为鉴定人是诉讼参与人。
八、民事诉讼证据勘验笔录
所谓勘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对于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叫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一种独立的证据,也是一种固定和保全证据的方法。
以上是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相关问题的解释以及阐述。根据我国最新的法律解释,解释中表明我国人民法院采纳的有关视听资料应当包括录音材料和影视材料。电子证据是通过网络邮件、数据交流、网络聊天保存信息、微博、手机短信这类的形式保存在电子媒介中的信息。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识,欢迎您直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满意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民的面包车载货怎么定义?
公民的面包车载货怎么定义?面包车载货经常被定义为客货混装属于违章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
·婚内的离婚财产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些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最终选择离婚的方式解决。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他们往往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好财产分割的问题,为了增强财产分割协议的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包括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包括什么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
·用人单位能辞退工伤职工吗
用人单位能辞退工伤职工吗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觉得工伤职工不能给其创造效益,就会以各种理由将其辞退。不过,从法律......
·抢劫罪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构成犯罪的,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作出量刑处罚。就抢劫罪来讲,这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因此《刑法》中规定的量刑也是比较重的。那......
·社会抚养费征收期限是否有限制?
社会抚养费征收期限是否有限制?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受时效限制。由于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因而其并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根据违法生育或......
·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追讨借款注意事项有什么
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追讨借款注意事项有什么一、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
·在刑事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当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至少24小时了,他开始由一个完全独立主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转变......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问题,双方肯定不像共有财产分割的时候那样积极主动。在更多的情况下......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强奸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强奸罪时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
·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
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一、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二、离婚保险有哪些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