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新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什么?

最新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什么?一般来说,最新的股权转让办理流程大致分两大部分,即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问题。
   一、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六)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七)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二、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程序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知识产权)等手续。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需要准备好齐全的资料,还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等协商程序,同时,如果为了日后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还需要去进行公证,去工商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等,当然,如果想到详细了解最新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最好是能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参与,多去工商了解股权转让办理流程中所需要的材料,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符合条件的
      符合条件的,能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


·权益资本注册资本之间有什么关系?
      权益资本注册资本之间有什么关系?一、权益资本注册资本之间有什么关系?权益资本和注册资本之间存在一种勾稽关系,当股东权益小于零时,公司就陷......


·诉讼离婚标的指的是什么?
      诉讼离婚标的指的是什么?一、诉讼离婚标的指的是什么?离婚案件当中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关系,每个不同的诉讼之间都有特定的标的,会......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什么是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
      什么是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算违约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算违约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可以辞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有绩效吗?
      大部分公司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都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的时间有长有短,试用期的工资也有多有少,当然不管是试用期的时间及工资标准,都不是用人单位......


·诈骗未遂多少金额可以判刑?
      诈骗未遂多少金额可以判刑?诈骗未遂3000元可以判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


·一、工人因为工伤毁容怎么赔偿?
      一、工人因为工伤毁容怎么赔偿?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至于能否被评残具体视劳动者面部疤痕的严重程度。员工工伤,造成脸......


·一般法律上危险驾驶罪由哪些构成
      一般法律上危险驾驶罪由哪些构成一、法律上危险驾驶罪由哪些构成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