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专利技术转让费怎么规定的?

专利技术转让费怎么规定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费一般是指专利转让费。 专利转让200元,同时还需要办理代理机构变更50元,一共250元,这是上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基本费用,还有就是专利本身的价格费用,但交易过程中不仅仅这个费用! 专利转让费要看你的技术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转让的,也就是说,从在专利转让过程中会体现得比较清楚,比方在7号网知识产权线上交易平台交易的话,费用主要有两方面:专利技术转让费=平台服务费+专利交易价(专利本身价格)+专利价值评估费(可选),在平台上交易,那上面说到的250元的上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第三方平台是不收的,即免费。综上,知识产权技术转让费可能的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技术转让价(其本身价格)、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委托代理费、平台服务费、基本官费250元。其计算方法,取决于你采取什么途径进行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技术转让费一般是指专利转让费。 专利转让200元,同时还需要办理代理机构变更50元,一共250元,这是上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基本费用,还有就是专利本身的价格费用,但交易过程中不仅仅这个费用! 专利转让费要看你的技术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转让的,也就是说,从在专利转让过程中会体现得比较清楚,比方在7号网知识产权线上交易平台交易的话,费用主要有两方面:专利技术转让费=平台服务费+专利交易价(专利本身价格)+专利价值评估费(可选),在平台上交易,那上面说到的250元的上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第三方平台是不收的,即免费。综上,知识产权技术转让费可能的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技术转让价(其本身价格)、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委托代理费、平台服务费、基本官费250元。其计算方法,取决于你采取什么途径进行技术转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应分摊期间费用技术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许可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转让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权人应付许可使用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另外,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该无形资产按税法规定当年计算摊销的费用。涉及自用和对外许可使用的,应按照受益原则合理划分。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应分摊期间费用(不含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和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按照当年销售收入占比分摊的期间费用。
  好啦,关于专利技术转让费的规定,和相关税费的规定就讲到这里,另外,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技术转让会涉及到税费,这个还需要具体咨询相关机构总之专利技术转让费关系到自己劳动成果与付出的利益,所以,在转让专利技术时候要谨慎,避免专利权被不法分子盗走,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应该怎么诉讼离婚多少钱?
      应该怎么诉讼离婚多少钱?一、怎么向法院诉讼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电话录音的证据效力是什么?
      电话录音的功能虽然您并不常用,但是在关键的时候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尤其是在遇到案件的处理的时候,一般的电话录音是可以当做证据的一种的,所以电......


·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因为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就是肯定可以的。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下属的部门无营业执照只要......


·土地使用年限深圳的规定有哪些?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如下: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


·批捕后六个月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
      一、批捕后六个月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批捕六个月后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


·对于货物违约金开票吗?
      对于货物违约金开票吗?可以的;违约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有以下两种情况:1.合同履行前违约: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2.合同履行过程......


·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一、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


·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每月支付一笔抚养......


·工伤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一)索赔技巧技巧一: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工伤赔偿技巧二:掌握可以认定为职业病的情况技巧三:工伤保险......


·遇违法强拆物品埋压毁损,政府究竟该怎么赔?
      一、遇违法强拆物品埋压毁损,政府究竟该怎么赔?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征收财产情形的,受害人有......


·人去世了可以起诉他吗
      不可以。不符合起诉条件。债务人已经死亡后债权人是不能够再去起诉他了的,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者继承承担还款的义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