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较少关注民事诉讼的事宜,然而,很多事情就发生在你没有准备的时候。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我们为您做出如下解答。一、关于申请调查取证的时间《简易程序规定》第1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这就是说,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只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可。二、关于举证期限《简易程序规定》第22条:“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这里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前提是什么呢?1.“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是没有协商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要求举证的,那么法院应当准许2.“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即使说,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如果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那么法院应当准许。3.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那么就要确定举证期限,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特别说明,这里的不得超过15日是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不是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4.简易程序中法院的指定的举证期限。《简易程序规定》第22条该条最后,“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三、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过人民法院许可。”这个规定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受该规定的限制。即当时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在简易程序中,证据提交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一天。对举证期限,在简易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协商的,不得超过15天;如果当事人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那么法院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我们为您解答到此。更多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问题,请咨询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证酒驾撞无证驾驶怎么判
      酒驾和无证驾驶都是违反了交通法规,也就是说这两个行为都是违法的,两位司机都需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酒驾比较严重,需要扣12分并将司机的驾照扣......


·法律规定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


·消协价格欺诈怎么赔偿损失?
      消协价格欺诈怎么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一、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


·一、哪些人可以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哪些人可以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


·工伤保险停保前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停保前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停保前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了治疗费用、伙食费、交通费、康复费用等一系列费用。(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办理用工登记
      办理用工登记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等级的开户。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1)条件......


·人民法院在书面审理直接下判决吗
      人民法院在书面审理直接下判决吗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刑事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


·深圳各劳动局地址电话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


·没领结婚证能要回彩礼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没领结婚证能要回彩礼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