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程序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您通过上面的学习,应该大致明白了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了吧,在进行股份转让的时候万万不能因为怕麻烦或者是图省事就不按照规定,草草地解决,这样不合规定的转让协议是不受法律保障的,如果被有心人利用或是日后如果出现问题只能是叫苦不迭,所以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一定要走转让的合法渠道哦,更多知识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中往往容易产生纠纷,而当事人此时最好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不过,此时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只有足够充分的......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许多项目的建设都会涉及到房屋的拆除。房屋拆除由专业的公司承包,在施工前,施工方会制定一份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制定房屋拆......


·怎么算高利贷利息
      年利率超过36%(3.6分)为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一,条例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条例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


·楼顶广告牌收益归谁所有
      生活中广告宣传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甚至有的会选择在楼顶设置广告牌。而打广告肯定就会涉及到广告收益的问题。那一般楼顶广告牌收益应该归谁所有呢?是......


·民法总则对物权行为的规定是指什么
      民法总则对物权行为的规定是指什么其实,您在生活中笼统的说到物权,那么物权本身是比较广泛的。有一些情况下,物权就是属于自己私人所有,他人都不可......


·离婚分割农村部分房屋赔偿怎么进行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有些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可能包括现有的以外,还有在部分在农村的房屋也属于婚内财产。一般针对农村......


·机动车主车卖了没过户能注销吗
      机动车主车卖了没过户能注销吗车卖了没过户,那车就还是原车主的,是可以进行销户的,机动车注销是指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是:1、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应当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


·一、西安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西安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


·怎样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首先要清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是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要是无法确定准确的法院,那么即使当事人准备的再充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