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个税的规则
  1、 股权转让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2、如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3、外国个人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收益是否纳个人所得税,在法律上也缺乏确定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针对财产转让所得是否源于中国境内有如下的阐述:“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
  (1)股权转让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2)如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4、对该条款最直意的解读应是:除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外,其他财产(包括股权)的转让所得是否源于中国境内,取决于转让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这样解读的最大问题是,股权转让地点如何确定(譬如是转让协定签署地、交割地、股东记录簿所在地还是企业所在地)没有进一步解释,而某些因素(如转让定签署地、交割地)的随意性很大,不应该左右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二、股东股权转让税费的计算方法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上文我们针对“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这个问题,详细介绍了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个税的规则以及股东股权转让税费的计算方法。非登记股东也是股东,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皆与普通股东相同,纳税的规则与计算自然也一样,没有区别。通过对这些知识的介绍,相信您对股权转让已经有所了解,如有异议,可及时与联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认定非法出租枪支罪 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枪支的正常管理制度,而且使枪支流散社会,造成隐患,增加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治安,危及不特定......


·不能自行辩护的规定是什么
      不能自行辩护的规定是什么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


·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我们在外租房子的时候通常都会选择签订租赁合同,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我们在签署合同后就受到法律保护。可是现实不少房东也是无视合同,随意加房租......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什么地方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什么地方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


·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几天内上诉
      一、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几天内上诉?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十五天内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


·网络诈骗审判流程是什么?
      网络诈骗审判流程是什么?信息时代的我们,个人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也不是很安全,被不法分子所获取后更是会对我们进行诈骗。幸亏如今新的信息网络安全......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
      由于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都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并且免责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在法律后果上具有一致点,如都会导致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所以,在司法......


·车辆发生意外后的车辆定损时效是多久
      车辆发生意外后的车辆定损时效是多久车辆保险定损有时间限制,一般48小时内报警定损。发生事故后,第一件事是要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情况下,保......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
      不知道您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以后还没有入住几天,房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漏水,或者是供热供暖系统等都停止作业的这......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指甲断了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指甲断了算工伤吗一、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指甲断了算工伤吗根据描述是无法达到十级伤残的标准,是无伤残等级的,但是因为没有看到具......


·哪些原因下会导致委托合同终止
      哪些原因下会导致委托合同终止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