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该怎么办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从我国最新的规定中了解到,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对被征地人作出的补偿也要合理、到位。要是补偿不到位的话,则是不允许进行征地拆迁的。而要是被征地人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话,此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权,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取保候审到期自动解除吗
      取保候审到期自动解除吗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你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


·法律规定商标侵权是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是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


·委托作品纠纷的审理
      委托作品,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自己提供的经费、素材,按照委托人的意思和要求创作的作品。依《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


·我国规定网络诈骗300元立案吗?
      我国规定网络诈骗300元立案吗?一、我国规定网络诈骗300元立案吗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不会立为刑事案件,但会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处理。《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而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往往成为人们殷切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它......


·拐卖儿童判以死刑的情况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判以死刑的情况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警立案侦查后说是民事纠纷会怎么处理?
      民警立案侦查后说是民事纠纷会怎么处理?一般民事纠纷,警察派出所接警后,也会介入民事纠纷的协商解决,防止纠纷进一步升级,能够确定非违法犯罪行为......


·哪些情况下驾驶证被扣3分
      哪些情况下驾驶证被扣3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处罚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处罚挪用公款的行为也是要求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之后,那么才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的。而此时结合不同......


·可以如何解决欠款的纠纷
      在欠款发生后,债务人应当在还款日期到期之时清偿欠款。否则,将很容易发生欠款纠纷。而对于债权方来说,可以如何解决欠款的纠纷呢?在解决欠款纠纷时,......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条件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条件是怎样的在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了,当我们做出某个商标、发明出某个专利或者写出某篇文章,为了防止别人复制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