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权投资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股权投资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一、股权投资企业登记的所需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 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二、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运作模式
   1、股权投资企业
  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3、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模式
  (1)募集资金
  (2)确定投资企业
  ①初步接触;
  ②签署保密协议,达成合作意向;
  ③商务沟通,尽职调查;
  ④框架协议,投资决策;
  ⑤签约合作。
  (3)投资资金的投资、管理
  一般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其投资、管理。
  (4)投资后定期走访企业、参加重大决策
  (5)退出方式
  上市交易(最好的退出方式)、股权转让、清算。
   三、股权投资企业登记最低资本
  1、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公司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需向备案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应金融机构出具的金融资产证明。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而股权投资企业登记(认缴)资本应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登记(认缴)资本的20%,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认缴)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登记(认缴)资本的20%。
  我们为您详细阐述了股权投资企业登记的所需条件、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运作模式。股权投资企业的登记条件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来定,其中注册资本就存在很显著的大小区分,这一点请您熟知。股权投资企业登记成功之后,就可以受理业务,招纳人才,这样企业才会越办越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
      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一、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吗
      是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到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1、法院要收到少起诉离婚的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


·一、致一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是什么?
      一、致一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是什么?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一、离婚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当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一、小孩已成年离婚抚养费是否还要给?
      一、小孩已成年离婚抚养费是否还要给?小孩已成年的话,夫妻离婚是不需要再给抚养费的。而在双方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成年,那么其就具有独立辨别事......


·抢劫罪杀人罪的区别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抢劫杀害被害人,那么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抢劫罪杀人罪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呢?我们网站对这个问题作出相应的解答,在下文进行......


·代理商抢注了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代理商抢注了我们的商标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


·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一、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


·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有哪些
      1、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跨国算不算重婚,怎么起诉
      跨国算不算重婚,怎么起诉跨国也会算重婚的,可以在登记结婚的国内起诉,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