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等的福利待遇也越来越好了,基本上很多的岗位都会有五险一金的福利制度。当你的岗位有五险一金制度时,你若是要申报五险一金,你就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五险一金提交的材料中多而杂,这就需要您准确把握哪些是必须的,哪些是非必需的了,保证自己在缴费的时候能够又快又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的解答吧。
   一、缴纳五险一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五险一金
  1、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2、“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3、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不是想缴不想缴的事情,请注意,国家文件里的都写得是缴纳,缴纳带有强制性的意思,和交纳含义是不一样的,如果不缴纳,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关于公积金,并不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可能有稍许差异,详情请参见地方详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至于交五险一金需要什么,那要看您具体的办理事项,是缴费登记,还是转移关系?以下内容是关于五险一金缴费登记的相关政策介绍:
  (二)缴纳五险一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6、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7、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8、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综上所述,五险一金并不是您想要了就可以缴纳的,的五险一金的缴纳需要所在的单位能够提供这个福利,并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有交保险或是公积金的权利,然后才能去申请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果没有这个福利,就不能够从单位方面交纳五险一金。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缴纳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的具体内容。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律师在下批捕前可以看卷宗吗?
      一、律师在下批捕前可以看卷宗吗?不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行使阅卷权的时间是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就大多数案件,逮捕时间在审查起......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三级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三级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医药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怎么办?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就要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


·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标准是应该怎么样的
      走私罪的判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很多地区都征收农民的土地来建设城市化楼盘,那么对于被征收土地的......


·直接税务行政复议有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制化的建设,我国公民能行使的权利也是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国家都会向我们征收各种税款,那么如果出现了纳税人或者企......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一、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以下简称“......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有哪些二套房最低首付调整四成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调整个人住房二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怎样量刑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要哪些方面的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呢在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有利于孩子发展的原则,孩子被分配给父母中的一方。同样,在子女离婚后成为未成年人之前,当出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