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施工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施工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一、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索赔依据: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规划;
  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
  3、合同双方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
  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
  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
   三、索赔证据:
  1、真实性:索赔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不可以夸大其辞,更不可以弄虚作假;
  2、全面性:承包商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支离破碎;
  3、关联性:索赔的证据应能够互相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
  4、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和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
  5、具有法律证明效力:索赔依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影像、图片、录音、协议、纪要等必须是双方签署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合同约定的监理人签证认可。
  施工工程中就算承包商和业主签订了施工合同,双方也一直恪守合同,按章办事,但是无奈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许多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照合同完成,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启动施工索赔程序时,要注意时效性,证据的搜集等多方面。索赔的成功与否往往就是取决于这些细节,依法维护企业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如何规避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买卖陷阱?
      一、如何规避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买卖陷阱?1、要注意的就是必须去相关房管部门查清房屋的目前状况,是否被抵押或是否有债务,如果买家看中的是学区房,也......


·一、民政局离婚后会有财产纠纷吗?
      一、民政局离婚后会有财产纠纷吗?有可能会有,常见的财产纠纷主要有: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


·借贷纠纷中借条不是原件有效吗
      借贷纠纷中借条不是原件有效吗?借条不是原件也有效,但原则上要求提供借条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


·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给付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既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同时也应该结合被抚养人的成长!抚养费能否变更以及如何变更......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立遗嘱房产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立遗嘱房产公证?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的司法建设中,证据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有些情况下,证据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判。与此同时,案件在审判的时候,一般都会有诉讼代理人,......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两种不相同的权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不仅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户手续,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


·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支付彩礼时是否已经存在婚姻关系而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