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二、私募基金募集办法
新规首先明确了私募基金两类销售主体,只有私募管理人、拥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方能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此外,募集流程进一步严格,根据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其中,签署合同及打款后的投资冷静期不少于24小时,在此期间募集机构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冷静期满后,应由非销售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确认。
新规要求,私募基金募集从业人员也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推介前,须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者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根据募集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机构方面,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方面,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外,还要求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募集办法再次明确禁止拆分转让的行为。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募集办法还明确了募集专用账户的监管。包括基金须设立募集归集账户,分配收益时采取资金原路返回原则;禁止挪用募集账户中的募集资金。此外,还规范了私募基金的推介行为,向特定对象推介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收益,包括(禁止使用)“预期收益”、“预测投资业绩”、“预计收益”、“欲购从速”、“申购良机”、“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措辞和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的介绍了,您在进行投资之前可以首先比对上文进行对比。另外,对于私募基金募集办法来说,新的规定中明确规定,我们在进行募集的时候,不能够出现欲购从速、预计收益等字眼或者词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
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
·法律援助要收费的吗,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要收费的吗,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但又想聘请律师的,可以按照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申请法律援助......
·打架软组织挫伤怎么判
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外债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外债怎么办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
·女方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女方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女方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一、离婚分割车辆应如何分?
一、离婚分割车辆应如何分?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汽车,应以汽车的现价为基准,拿车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如果双方对于汽车的现价达不......
·民事诉讼法立案之后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法立案之后多久开庭?一、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有车一族都清楚,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情况比较轻,并且双方对事故发生没有什么争议的,允许当事人协商之后自行处......
·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一、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老人的房子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特殊情况下可以享有继承权,即丧偶后仍然继续履行主要赡......
·对于夫妻之间工资条算隐私吗?
对于夫妻之间工资条算隐私吗?夫妻之间,工资条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工资收入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要允许对方知道;如......
·一、用人单位能代扣抚养费吗?
一、用人单位能代扣抚养费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费用:1、应当由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