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

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在现实中,欠债不还的纠纷履履发生,而债权人也想尽了各种方法要债,对于债务人的行为无可奈何。在讨要债务时,有些债权人会想到报警解决问题,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这个问题,希望可以给有这些烦恼的人带来一些帮助。一、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二、欠款不还应该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三、欠债不还的起诉1、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2、注意执行时效“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两位法官都认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记者了解到,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律师在代理一经济纠纷案件胜诉后,从法院领回判决书,由于事情较多,忘了告诉当事人,也没有申请执行,等发现时已过了执行时效,无法申请执行,40多万的胜诉款无法追回。当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该律师告上法院。虽然这样的事不多,但作为教训也很值得债权人吸取。3、注意事项关于证据及财产线索的收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首先,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处理,如果只是普通的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警察不会处理,而如果涉及到债务人通过欺诈的手段骗取债权人的钱财,就涉及到诈骗罪,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如果只是普通的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要欠款,债务人在诉讼结果出来后拒不执行的,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拥有抚养权不抚养另一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有子女的家庭离异后其孩子一般是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负责养育,但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具备抚养权的一方却以各式各样的借口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男女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
      男女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法律上并未规定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


·一、醉驾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一、醉驾如何申请监外执行?行为人如果符合生活不能自理,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


·抢夺罪数额较大是如何认定的
      抢夺罪是侵犯财产型的一类犯罪,它分为抢夺数额较大、抢夺数额巨大,实践中,抢夺财物数额较大就会被判处刑罚。那你知道,抢夺罪数额较大是如何认定的......


·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2023
      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2023一、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讲,该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是很重要......


·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
      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如果你的工伤认定已由用人单位或你本......


·醉酒驾驶属于什么行为?
      醉酒驾驶属于什么行为?酒驾醉驾不仅危害公共道路安全,同时也危及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鉴于酒后驾驶后果的严重性,我国法律对酒驾行为制定......


·著名商标续展材料需要哪些?
      著名商标续展材料需要哪些?一、著名商标续展材料需要哪些?(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