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

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 一、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需要执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可以同时拘留。但一般情况下双方只是共同债务人,做为被执行人是不会被采取拘留的措施的,除非有很恶劣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方欠债不还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1、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只有在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强制执行的流程
  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具体执行程序如下: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以上就是我们对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这个问题的回答。 欠债不还一般情况下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它属于民事范畴,在法院判定一方还钱后,债务人如果还是不还的,出借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会将债务人的银行财产冻结,划扣到出借方的账户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谁出钱?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伴随当事人的人身伤害,为了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为理赔提供依据,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情鉴定。而目前司法鉴定机构是盈利......


·什么是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
      什么是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


·户主不分征地补偿款吗?
      户主不分征地补偿款吗?为了配合快速发展的经济需要,我国各大中小城市都在进行改革,改革建设中对老旧建筑的拆迁、对农村土地的征集都显的尤为重要。......


·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
      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其实也是有一定标准的。那......


·什么是债权人?
      什么是债权人?一、什么是债权人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作为债权人......


·一审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审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一、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


·汽车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必须上的保险,它的作用在于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方至少能够得到保障性的......


·寻衅滋事损坏财物的标准是多少?
      寻衅滋事损坏财物的标准是多少?想要安定生活的公民也避免不了总有人会主动挑衅惹事,对于对方的恶劣行为不加以制止或者理睬就可能会让其任意损坏了......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对象有哪些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对象有哪些一、质押的定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重婚的判定和量刑情况是什么?
      重婚的判定和量刑情况是什么?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认定形式:(1)法律上的重......


·职务的侵占罪多久批捕?
      一、职务的侵占罪多久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