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重新规划用地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造,需要对规划中的土地或者房屋进行征收,同时向征收者做出经济补偿,耕地、房屋、厂房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那么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一、法律关于厂房征收的规定《条例》提到“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公平补偿”不仅代表了市场价格补偿,更应该理解为不能因为征收导致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和生产活动无法继续。《条例》第十八条谈到“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情况,说明厂房拆迁存在置换方式。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搬迁的工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因此,对厂房征收后给予合理的用地安排,符合政策和法律的基本规定。《条例》规定:政府要提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如果没有安排好工厂后续用地,企业长时间停工甚至无限期停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政府提供停产补偿,政府负担会非常巨大。二、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以上是关于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的解答。厂房是按照房屋补偿标准来计算征收补偿,另外还要考虑工厂因征收厂房后停工造成的损失,要重新安排工业用地用于建造厂房,在征收开始之前就要先做出征收方案,工厂同意征收方案,签订征收协议在开始拆迁工作,以免因为工厂停工时间过长而需要政府负担太多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
      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对单位辞退员工做出了限制,而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在......


·一、离婚如何支付孩子抚养费?
      一、离婚如何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以同通过转账支付也可当面给。所谓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具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的人为未成年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2、遗嘱合法有......


·一、离婚房产变更多久后交易免缴增值税?
      一、离婚房产变更多久后交易免缴增值税?两年,夫妻房产(普通住宅)离婚更名后再出售,房产证买两年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房产证没有满两年的要交增值税。......


·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交税吗?
      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交税吗?公司股东分红要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如何?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如何?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关于很多一审的审判,很多人都对判决或者是裁定有不服的情况,觉得这个判决并不合理,这个......


·专利权申请的优先权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申请的优先权规定是什么?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


·土地使用证国有私有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证国有私有有什么区别?在我们国家,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使用土地是需要进行登记的,不论是商业用地、学校区域还是居民住房,都需要进行登记......


·过节费上交个人所得税不
      过节费上交个人所得税不?过节费上交个人所得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


·单位家属楼婚后调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家属楼婚后调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单位家属楼婚后调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由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