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著作权保护的权利分为了两大类,即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针对不同的权利,法律中规定的保护期限也是有所差异。具体的内容,各位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当然,要是有人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都包括什么(1)用人单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都包括什么(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


·二手房交易存在怎样的风险
      二手房交易存在怎样的风险1、看房中的法律风险。看房主要包括实地查看房屋的基本状况和对房屋产权的核实调查。这是规避签约风险的重大步骤。但是,......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今,您都购买了保险,机动车还存在交强险这样的强制险,一般理赔都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齐齐哈尔相关部门制定的,在齐齐哈尔范围内适用的交通事故致死的相关赔偿标准。当然,相关赔偿标准中涉及到的内容会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签字吗 有哪些规定
      当由于一些原因公司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按照规定公司也会给予员工补偿金,很多人不知道是否应该在解除......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吗?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孩子判给谁
      会判给没有失踪的一方。离婚一方失踪,那么另一方就是孩子的直接监护人,当然小孩抚养权是没有失踪一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一般诈骗罪检察院批不批捕?
      一、一般诈骗罪检察院批不批捕?诈骗罪检察院批不批捕由实际的案情来决定。(一)诈骗罪会批捕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条件对......


·发生车祸误工费几个月的
      发生车祸误工费几个月的根据病情(病历内容)来决定误工费的赔偿期限,治愈出院的一般只赔住院期间的,出院后需要适度休息的一般按实际情况承担2-3个月......


·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
      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发票使用的管理办法有什么?在进行土方工程施工时,往往需要开相应的发票,那么,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呢?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的,但是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过错,比如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