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成立公告是不是必须的?

私募基金成立公告是不是必须的? 一、基金形式
  最近在我国,金融市场经常出现“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指的是相对于我国在监管的政府部门,而不是具体的投资者向公众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是一个非公开,私人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集体投资。主要有2种方式,一种是基于契约型基金的契约型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后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二、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成立公告是否是必须的。所谓私募基金,指的是非公开方式,为一小部分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基金。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销售和赎回,是通过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私下协商的,因此它也被称为募集资金的具体对象。与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其他公开发行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正是这些特点使得它成为一个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
   三、私募基金成立公告是否是必须的。其特点是什么?
  1、首先,私募股权基金通过非公开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公共基金,一般通过媒体广告吸引客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私募基金不得使用任何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参与者主要通过获得所谓的“投资可靠来源”,或直接知识基金管理的形式加入。
  2、其次,在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不过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是小而不低的门槛。如在美国,对冲基金,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参与进来,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超过20万美元;如果家庭的名义,近两年的家庭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果是以机构的名义,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人数也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股权基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的投资目标,更像是中产阶级的投资者量身定制的投资服务产品。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私募基金成立公告问题的解答,私募基金不同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针对的募集对象很小众,大都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接触的人群,不能像公募基金一样在社会上广泛的募集,因此您可以对私募基金的内容进行梳理,再进行投资时不会有所盲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女方要孩子男方用出抚养吗
      老死不相往来这可能是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所抱的一种心态,可是人们经常所说的孩子是一个家庭的纽带的这种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就算是离婚也会因为孩子的......


·诉讼请求标的物标的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请求标的物标的额的规定是怎样的1、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


·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的标准
      虽然我国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放开了二孩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动摇。也就是说,我国公民仍然不能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盗墓死刑吗?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盗墓死刑吗?根据法律规定存在盗墓死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古文化遗址和......


·胎儿亲子鉴定费用是多少?
      在一些妇产科,偶尔就能见到一些前来做亲自鉴定的人,他们大部分人是由于无法确定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是谁而前来。做亲子鉴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也需......


·事故主要责任分为哪几种?
      事故主要责任分为哪几种?事故主要责任分为哪几种?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


·新民法总则合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合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您在生活当中合伙创办企业已经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了,合伙做一件事情的话,由于参与的人数较多,所以对于各方之间必须尊......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您都听说过招标投标这个概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就只是知道大概的东西,却不知道具体的......


·酒后驾车如果发生了事故或者被交管部门查到,不仅自己的正常生活
      酒后驾车如果发生了事故或者被交管部门查到,不仅自己的正常生活会受到影响,更是意味着自己会付出时间和金钱的代价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如果情节严重的......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一、某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其股价及公司本身存在着怎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1、看债券类型......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随着对于住房等建筑管理的严格化与规范化,全国上下掀起了工程质量监督浪潮。其中,江苏省昆山响应号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