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厂房征收补偿承租方的规定是什么?

厂房征收补偿承租方的规定是什么?厂房面临拆迁,厂房所有人依法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是您认为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若是厂房正处于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正在使用、收益中。那么,对于厂房征收补偿承租方的规定,对于承租人的权益保护是相当重要的。2011年,青岛某地厂房被划入拆迁范围,国先生所租赁的房子即在其中。国先生接到房东通知,自己所租赁的厂房面临拆迁,让自己做好搬迁准备。国先生询问房东,如果厂房拆迁,自己是否会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搬迁费、经营性补偿等费用。“当时房东表示,对于搬迁费以及经营性补偿等方面的规定,自己不是十分了解,于是将我带到村委会,让我跟村主任谈。”当国先生自己向上王埠社区村委提出自己应当享有搬迁费、经营性补偿等费用一事时,上王埠村委告诉却告诉他,根据2005年青岛市拆迁补偿条例规定,他无法拿到经营性补偿等费用。国先生质疑,既然青岛市08年出台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对经营性补偿等费用做了明确规定,为何上王埠社区仍要执行旧规定?“当时大队书记说,让我跟谁签的合同找谁要,说着就找人把我赶了出来。”国先生无奈之下,自己又找到了李沧区拆迁办,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此事上报领导,但之后就没有了消息。国先生告诉记者,在这两年中,自己也曾委托律师为相关部门发过律师函,但都没有得到回应。“在此期间,我也曾找到相关部门,要求其出具拆迁批复文件,但对方都无法出具。”而对于国先生所要求的经营性补偿一事,曲主任显得很不理解,“我们社区所有企业都没有经营性补偿,他作为厂房的承租方,更不应该有。”曲主任表示,自己也曾为企业申请过经营性补偿等费用,但是没有得到批复。曲主任告诉记者,现在上王埠村委已与房东达成协议,将补偿款发放给房东,若是国先生对此有异议,可到法院起诉房东。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非住宅拆迁,承租人跟房屋产权人获得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房屋产权人获得的是房屋所有权的补偿,而承租人获得的是经营性损失补偿,如房租、搬迁费以及搬迁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损失等费用,经营性补偿一般包含在拆迁补偿款内,因此,承租人可向房屋产权人主张这一部分费用。 若是拆迁补偿款内未包含经营性补偿等款项,承租人可同产权人一起到拆迁办主张,要求拆迁办提供经营性补偿等费用。若拆迁办拒绝提供经营性补偿等费用,承租人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事。 本案中,国先生的厂房在租赁期限内,当然可以主张经营性损失费(如两停损失)。因考虑不好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本文模拟而直观地展示在您面前,各位可以分析其中的规定和行为。因为,实践中,大多的此类案例之间都是很相似的,所以,通过了解本文,您也可以对事件的多方行为有一个正确判断。厂房征收补偿承租方,承租方是完全可以获得经营性损失补偿的,各位完全能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寻衅滋事法律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因为寻衅滋事的这种案例大多数的情况下发生在公共场合,所以每次有相关犯罪行为的话总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被网友上传至网络,也是因为这种因素,所......


·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需要多久?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需要多久?监护权变更的时间法律暂无明确规定,满足监护权变更条件的,可以变更监护权。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


·犯罪分子贩毒有没有死刑?
      犯罪分子贩毒有没有死刑?一、犯罪分子贩毒有没有死刑?有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


·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哪些条件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


·一、怀孕被辞退赔18万合理吗?
      一、怀孕被辞退赔18万合理吗?首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付到多少岁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付到多少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构成交通事故工伤,那么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而此时在交通事故中,肇事的一方......


·利用微信诈骗如何处理?
      利用微信诈骗如何处理?遇到微信诈骗可以立刻拨打110或者保存相关证据立刻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打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


·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怎么算
      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怎么算>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