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办理收养手续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收养手续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要想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的话,则首先需要当事人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收养条件,其次就是要办理收养手续了。此时肯定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办理收养手续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手续都需什么材料,因收养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材料也不同。
  
  一、办理收养手续需带的材料——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7、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办理收养手续需带的材料——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是否有子女情况证明;
  
  5、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三、办理收养手续需带的材料——收养社会弃婴需要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两人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
  
  7、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二张。
  
  上述就是对办理收养手续提供的材料介绍。因为各个地区行政办理的手续多多少少还是有差异的,建议前去办理办理收养手续的人还是事先咨询一下需要哪些材料,以避免后顾之忧,为顺利办好手续做好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抵押车担保协议怎么写?
      抵押车担保协议怎么写?汽车担保协议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


·拒绝履行裁判文书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欠款不还的人,债权人百般催收无效的,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比如诉讼等。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的,如果其还是拒绝执行判决文书......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


·有关民事诉讼法 公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
      有关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一、公告送达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可以;(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交给谁?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交给谁?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公司的注册资本包括实物(房产汽车等)和现金及技术资源(工业产权知识产权高新技......


·绑架罪犯罪中止应判几年
      绑架罪犯罪中止一般都会减轻处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收款人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收款人怎么办?一、双方调解首先要积极和对方联系,了解是由什么原因造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了解清楚后,如果双方......


·侵权商标行为包括哪些?
      侵权商标行为包括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一、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
      一、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


·饮酒驾驶a2证怎么处罚
      A2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降级扣12分并暂扣六个月,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