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最低出资金额是多少?

私募基金最低出资金额是多少?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多样化的理财方式。然而股票和基金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风险相对较大,但是收益之高也吸引了不少人士。可是我们不知道的是,投资基金也有一定的门槛,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私募基金最低出资金额是多少,以便您合理投资。一、私募基金最低出资金额是多少监管层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合格投资者标准过低容易将不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公众投资者卷入其中,引发非法集资。采取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和对单只基金最低认购额的双重标准,相比仅从对单只基金最低认购额来把握合格投资者标准更全面,也为今后具有稳定高收入的群体参与私募基金留有空间。二、设置私募基金购买门槛的原因1、提高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监管部门设置100万的投资门槛,不是为了限制投资者,而恰恰是为了保护投资者。一般来说,越成熟的高端投资者,其风险识别能力更强,风险承受能力也更强。因此,设置100万的投资门槛是以资金量为指标,隔离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2、限制参与人数
  确保私募性质私募基金产品与公募产品不同,其主要针对高净值人群,且是以不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特定人群发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必须向特定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公开宣传。如果准入门槛过低,参与人数过多,将变质为公募产品而失去私募性质。3、削弱信托的融资能力私募基金属于信托的一种。目前信托规模较大,直接融资功能实际上已经成为银行信贷的重要补充,限制信托的融资能力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由此可见,私募基金等信托产品不可能平民化,其投资门槛将会长期存在,并且水涨船高。《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私募基金最低出资金额为100万,并且需要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这种设置也一定程度上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一、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1、五保户的财产(宅基地等)在其死后,一般由村里收回;2、如果村里暂不收回的,在土......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一、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


·贵港贵隆高速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贵港贵隆高速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补偿项目包括: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补偿及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的补偿、退耕还林土地的补......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为促进土地资源科学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


·诉讼代理合同法条规定的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代理合同法条规定的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


·来料加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来料加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加工企业的主要业务就是为其他企业或工厂提供原料加工的服务,由有需求的企业自己提供需要加工的材料给专业加工企业加......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吗?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吗离婚时房产过户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这些资料,在材料具备齐全的情况下,双方只要就......


·包庇非法集资罪判几年?
      一、包庇非法集资罪判几年?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


·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
      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一、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很多时候,我们看到某一个商标就能联想到相应的产品,这样对产品的销售是很有帮助的。而实践中,有的人就会眼红别的......


·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一、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一、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民事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