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分红公告
目前私募基金分红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拆分,二是分红。对于分红,投资者一般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但是,不管基金以何种方式进行分红,投资者的基金资产总价值并没有增加或减少,而只是以基金份额、现金增多的形式呈现,这一点和公募基金类似。
并且阳光私募基金是否分红,是由信托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商定,投资者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公募基金的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现金分红或份额再投资。大部分的阳光私募基金会在信托合同中明确分红的方式只有份额再投资一种。
站在投资经理的角度来看,不管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全面分红无外乎有四个动因:一方面让持有人“落袋为安”,保住前期的投资成果;二是增强持有人信心,为产品持续营销埋下伏笔;三是通过分红调整仓位,降低后市风险;四是通过现金分红来控制基金规模,尤其是那些主攻中小盘、操作风格快进快出的私募基金。
对投资者来说,基金分红虽然是真金白银,但不过是基金净值增长的兑现而已,基金分红后的赚钱能力只取决于此后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经理的管理能力,和分红本身无关。基金分红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所以,基金启动全面分红,实际上是为投资者提供了再选择的机会,持有人应合理客观地及时调整分红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分红方式,既要视市场环境而定,也要符合投资者自身心理预期,同时还要考虑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水平和对客户利益负责任的态度。
按照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分红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私募基金在卖出盈利的股票后,获得收益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投资当年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基金收益分配。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分红还要根据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而定,如果基金经理认为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有长期增值的空间,也可以不分红。具体的分红条款可查阅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
在基金市场投资里面,有一种不对外公开的基金投资,这种就是私募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管理还不合法,所有操作上比较简单,但是基金都会有分红的时候。通常私募基金会通过私募基金分红公告通知广大投资者,对于私募基金的分红方式,您也可以参考上文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二审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是什么?一、民事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在于:(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各行各业都有非法集资的行为。企业单位会通过融资进行集资,房地长公司通过众筹的方式进行融资,保险行业通......
·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
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一、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届满未履行债务,要实现,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一、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1、双方身份证原件;2、双方户口本原件;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4、再......
·被人威胁怎么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
·注册资本股权计算如何进行?
注册资本股权计算如何进行?一、注册资本股权计算如何进行?注册资本股权计算不要按照实际认缴的这样一种资金来进行一个计算,当然这种计算是关于货......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吸毒法律规定该如何处罚?
吸食毒品的行为虽然也是受到打击的,但这尚不算是犯罪,因而即使会对吸食毒品的人进行处罚,但也绝对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往往都是给予治安管理方面......
·一、出租人不履行修缮义务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出租人不履行修缮义务可以解除合同吗?可以,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修缮义务的视为出租人承担修缮义务。若不维修导致该房屋不适住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能辞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