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

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一、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
  私募股权基金(PE)是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对象募集资金而组成的主要对未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通过股权回购、兼并收购、公开上市和清算破产等几种方式实现盈利。其中,公开上市是最为成功的盈利模式。诸多投资者寻找境内优质企业进行上市前的投资并牟取在短时间内上市后退出获取丰厚回报。在此过程中,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锁定期(或称“禁售期”)的长短决定了其盈利预期和回报效率,成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时所考虑的关键问题之一。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私募基金的锁定期是怎样的
  (一)首发上市后退出的锁定期
  根据私募股权基金在首发上市前进入的时间和所取得法律地位的不同,其锁定期也不同。
  1.作为发起股东
  如果私募股权基金作为发行人的发起股东的,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时发行人尚未进行股改,因此在股改后自然成为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私募股权基金作为发起股东在首发上市后至少一年内不得转让。
  2.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这种情况发生比较少,一般私募股权基金不会占发行人的控股地位,但不能完全排除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5.1.4条款的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上。
  3.作为增资股东
  私募股权基金在发行人首发上市前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入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拟上市企业的主要方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5.1.4条款的规定,“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同上。
  4.作为受让股东
  私募基金在发行人首发上市前通过受让其他股东的股份进入也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重要方式。对于首发上市前12个月内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股份的私募基金,对该类股份的锁定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5.作为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
  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在投资后及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发行人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发行人的送股取得新股。对该类股份的锁定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多是上市公司的自愿承诺。
  (二)境外战略投资者退出的锁定期
  如境外私募股权基金作为战略投资人投资我国上市公司的,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以下要求:??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
  这里的战略投资者是指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人。这不仅仅包括首发、公开增发和非公开增发时引进的战略投资者,还包括通过股权协议转让等其他方式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可见,对战略投资者来说,不管以何种方式进来,锁定期都是三年。
  上文中,我们为了帮助您解决“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这个问题,整理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综上可知,私募基金是有锁定期的,锁定期是由法律进行规定的,按照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规定的锁定期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私募基金的交易过程中,要分析属于哪一种类型,以及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才能确定锁定期是多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目前央行存款准备金是多少
      目前央行存款准备金是多少?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整再贴现率和存款准备金比率来控制自身的资产规模,从而直接决定基础货币的多少,进而影......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有那些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有那些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一、给老板干完活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给老板干完活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


·规模小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规模小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不分规模大小,破产程序是一样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完成公司清算工作:制......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设立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当今社......


·一、在判断标准上,洒驾和醉驾的区别是什么?
      一、在判断标准上,洒驾和醉驾的区别是什么在判断标准上,洒驾和醉驾的区别是:饮酒驾车判断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


·员工福利费包括些什么?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
      企业员工,在为企业做出自己贡献的同时,企业也会为自己的员工在给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给予福利费。那么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员工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下......


·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一、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一、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可以买卖,但需要在物业费缴纳清楚后再进行买卖,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会有3......


·半年听力受损不算工伤吗?
      半年听力受损不算工伤吗?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1、如......


·申请减刑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司法机关审查减刑都很慎重,因为一旦发生错误,那么可能影响的就是社会的安全。这也造成了罪犯在申请减刑时出现了很多困难,包括减刑条件、减刑程序等......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即由父亲或者母亲实际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在离婚之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