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撤销权年内如果不行使的后果是什么?

撤销权年内如果不行使的后果是什么? 一、撤销权的行使时间
  我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事由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两个事由,即除斥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放弃撤销权。
   二、除斥期间起算日期的确定
  除斥期间的起算日期的确定可区分两种情况:
  1、一方以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撤销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起算。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当时就会知道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即撤销事由的存在,而倘若不知道,就谈不上胁迫或者乘人之危问题。
  2、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以及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和显失公平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应当知道被欺诈,或者知道、应当知道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事实之日起算。所谓应当知道,包括根据当时的环境和条件,当事人应当知道事由的存在,即使不知道,也是由于有过错。
  3、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撤销权消灭,撤销权人不得再行使该权利。
   三、撤销权的消灭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条规定的是撤销权的消灭。
  关于撤销权年内如果不行使的后果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法律明确规定了撤销权行使的期间,超过了这个时间,撤销权就会消灭,这也是除斥期间具有的特点,所以债权人在发现自己的债权受到损害后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超过期限法律就不会再提供保护,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驾驶司机醉驾预审需要签字吗?
      一、驾驶司机醉驾预审需要签字吗?驾驶司机醉驾预审需要在相关的决定书上签字。预审的过程是:先抽血,等待验血报告,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


·有人举报我偷税漏税怎么办
      有人举报我偷税漏税怎么办?有人举报我偷税漏税可以聘请律师处理相关事宜,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2、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人民法院......


·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
      有车一族的小伙伴,您每个人都会买车险。车险是对我们利益的保障。最近不少小伙伴咨询当我们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当我们自己碰了车想要找保险公司......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怎么写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怎么写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本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甲方(委托方):注册号:乙方(受......


·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一、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程序合法,具体如下所述。1、辞退转正职员要合法以下是......


·被拘役需要交什么钱呢?
      现代社会有秩序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条列的规定。在生活中,严打酒驾等相关规定,也是对我们生命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是社会是多面的,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些......


·房地产开发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商欠钱不还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是哪个机关
      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是哪个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做出监视居住的决定,但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规定是什么?(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