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法人是一个企业对外的代表,它跟我们公民一样都享有民事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民事义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人制度在企业的经营中是特别重要的。那么,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法人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二、现实中申请私募基金法人的要求众所周知,申请私募牌照需要2-3名从业人员即:法人、基金经理、风控总监。其中备案证券类需要三名从业人员,股权类备案需要两名。按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来说现在从业人员的认定方式只有考试成绩,其他方式均作废。规定上说只要考试成绩通过就有有从业资格,可以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实不然。基金业协会审核尺寸收紧,据我申请的最新案例说明,光有从业资格是不够的,是有很大风险打回来修改的,必须有相关从业经验。简单来说你虽然考过了但是没有经验你做高管你怎么保证安全。以后申请不能指望60分及格就可以顺利拿到基金管理人。高管是一个企业最关键的元素,他的优劣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无论是为了过基金管理人还是经营还是多备一些。三、私募基金法人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三)对于在1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任职相关决议及劳动合同。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私募基金法人要求的全部内容。前文我们提到虽然在法律条文中只规定了拥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就可以成为法人,但是现实并非如此,根据最新的规定,你必须还要有从业经验,否则你申请私募基金法人很有可能不被批准,所以您还是提前做好准备。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农村的房子如果符合下情形,能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


·诉讼时效延长和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延长和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司法规定只有在出现法定的事由时才会导致诉讼时效延长或者中断,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


·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一、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1、评估费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2、继......


·什么的房产不能进行抵押登记
      什么的房产不能进行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


·私生子可以要抚养费吗
      不少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于是自己也就可以不用抚养私生子,但其实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即使是私生子,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要是父......


·委托贷款的性质
      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活动收取高额利息,未取得金融监管部分批准从事对外放贷业务,扰乱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


·高层居民楼高空坠物怎么划分责任?
      现阶段,我国高空坠物的事情常有发生。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不可避免。但是很多业主难以理解,为什么高层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况发......


·吸毒成瘾多少周岁以上必须强制戒毒?
      吸毒成瘾多少周岁以上必须强制戒毒?16周岁以上的必须强制戒毒,根据《禁毒法》第三十九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


·肖像权侵权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肖像权侵权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肖像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公务员立案侦查工资还是照常发放吗
      公务员立案侦查工资还是照常发放吗?公务员立案侦查工资不是照常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


·中介合同到期不给工资怎么办?
      现在很多应届大学生毕业大多数都会选择通过中介这一途径来找工作,而当中介合同到期中介常常会拖欠工资,甚至会不发工资,那么当中介合同到期不给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