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有什么监管措施?

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有什么监管措施? 一、私募基金由哪个政府部门监管?
  监管基本原则是,坚持“适度监管、底线监管、行业自律、促进发展”,明确私募基金行业三条底线,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一是要坚守“私募”的原则,不得变相进行公募;二是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三是要坚持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底线。
   二、有什么监管措施?
  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7项有关措施:
  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5、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
  (二)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依法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关于私募基金监管机构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私募基金监管机构监管措施总共分为三方面内容,监管机构可以对基金管理人还有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的检查,还需要进入有违法交易行为的场所进行调查取证。将私募基金的管理人的诚信记录整理入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对于这些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又是什么呢?为......


·争抚养权又利自己证据有哪些?
      感情不合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经常发生纠纷。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对于子女的抚养权要按......


·抢夺方向盘不得适用缓刑是么?
      一、抢夺方向盘不得适用缓刑是么?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


·公司法人股东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东的条件是什么公司法人和股东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所以条件也就不同,要求法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而股东需要对公司进......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


·欠钱起诉没钱还会判刑吗?
      欠钱起诉没钱还会判刑吗?如果你在欠债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那么根据国家的法律,你是不会被处以坐牢的惩罚的,因为坐牢是违法行为带来的结果,你的情......


·新刑法死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死缓是一种特殊的死刑制度,对于那些应处以死刑又不需要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应该判以死缓。2015年,我国推出了《刑法修正案(九......


·法定代表人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法定代表人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


·哪些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2023年
      哪些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在我国,土地都是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通过划拨、出让国有土地,使得个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且使用权不是无......


·醉驾怎么处罚
      醉驾怎么处罚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本人去医院怎么做工伤鉴定?
      本人去医院怎么做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