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开发商的资质可以怎么审查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了,现在有很多开发商在资质不全的情况下就进行商品房的销售,若购买到这样的商品房,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就需要在实际购房的时候仔细查看开发商的资质。究竟这个资质是怎么审查的?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开发商的资质可以怎么审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开发房地产,那么购房者怎样审查开发商的资质呢?可以通过开发商挂在售楼处的营业执照以及区工商部门查询,具体来说,符合开发资质的开发商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销售的出卖人,应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要证明这一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证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包括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和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文件。没有这些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不能进行商品房销售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经过资质等级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因此,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销售,应当保证商品房是办理了各种手续而建设开发的合法建筑。建筑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在申请开工之前,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两种证件,那么其商品房就是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开发建设的,当然不能向社会公众进行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保证自己是合格的出卖人,才能保证其销售是合法开发建造的商品房。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方面要注意出卖人是否是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不是企业法人,有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另一方面要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证件是否齐全,以免上当受骗。
   二、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现售,是指销售已经建成竣工的商品房。在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通常将商品房现售称为现房买卖。现房是指已经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且已经取得质理合格证明文件,可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简单地说,商品房现售就是销售现房,销售能立即使用的商品房。购买者购买了现房以后,能够马上居住、营业或者从事其他活动。
  那么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在进行商品房的销售时,开发商一定要具有相应的资质才行,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而作为购房者,在实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也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资质,避免自身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需要注意,开发商销售期房与销售现房所需要具备的资质是不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


·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进行的一种赔偿。当然,这种赔偿,肯定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国家做错事情,具有违法行为才能够进行赔偿。而有......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一、签名、盖章、按手印有什么区别?(1)签名在现实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2)盖章......


·2023年领养孩子要什么条件
      领养孩子要什么条件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


·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


·合同的转让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转让是什么意思一、合同的转让是什么意思所谓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或者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以及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


·债务纠纷可否由借款签订地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可否由借款签订地法院管辖?债务纠纷不能由借款签订地法院管辖,应该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不能继承,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遗产完成了财产分......


·邵武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各个地方都会有朋友申请司法鉴定,邵武司法鉴定的申请者也是非常多的,司法鉴定从申请来说到鉴定结果出来是需要走完整个流程,符合每一个阶段的要求的......


·如果把借条丢失了要怎么补救
      借条丢失了要怎么补救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录音证明借贷......


·如何发起商标权的侵权投诉
      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