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确定撤销权纠纷专属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撤销权纠纷专属管辖法院? 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也是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但这种不符合体现在意思表示不真实上。
  2、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为有效合同,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归于无效构成要素可撤销合同自成立之时起就发生效力,只是因存在可撤销的事由,经撤销后才自始无效。
  3、合同的撤销与否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于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其他人难以知晓,即使他人知道,而当事人自愿承受该行为的后果,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也没有干涉的必要。
   三、如何选择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四、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综上所述,撤销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按照民诉法关于管辖的规定,撤销权纠纷专属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候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就是能证明债务人有逃避还债的行为,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纠纷,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身的裁决,从而保障债权的实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自己交社保怎么交
      自己交社保的方法: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一、申报。已参保个人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等资料,到个人缴费申报窗口......


·醉驾抽完血录笔录时应该注意什么
      醉驾抽完血录笔录时应该注意什么第...


·按揭房可以赠与公证吗
      不能,没有还清贷款的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无权对该房产的产权进行抵押买卖转让和变更姓名,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在还清贷......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条法规?开三轮车的人会不会受到经济处罚以及扣除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者?造成重大交通事......


·出生后的胎儿是继承人吗?
      出生后的胎儿是继承人吗?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所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腹中胎儿享有法定继承权,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


·父母放弃监护权有什么后果
      父母放弃监护权有什么后果?父母是不能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的,父母对孩子有监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未成......


·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离婚纠纷一般都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不仅包括财产的分割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内容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大概包括了下面的一些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此,相关的行政部门审查......


·深圳市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两回事,其实工伤鉴定是否要做是结合自己受伤情况来决定的,如果是属于轻微伤的话,就没有必要做工伤鉴定。不过如果受伤情况相对......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要坐牢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要坐牢吗?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的话,是要坐牢的。司机驾驶汽车发生车祸,事故造成......


·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作为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一个重要凭证,认识了解它十分重要,那么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