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收益高吗,比公募基金高吗?

私募基金收益高吗,比公募基金高吗? 一、为什么私募基金比公募基金收益高?
  1、首先,私募产品的限制比较少,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在0-100%之间,可以称之为“全天候”的产品,可以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而公募基金对股票的投资比率有严格的限制。例如,股票基金80%以上的资金必须投资于股票市场,那么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公募基金完全无法规避市场风险。
  2、其次,股票基金对单只股票的投资比率有限制,最高占比不能超过10%,也就是说,一只规模10亿元的股票基金,最多只能拿出1亿元的资金用于购买一只好股票。一个涨停板,整只基金也就涨幅1%,远远不能分享优质股上涨的收益。目前阳光私募基金规模通常在几千万至1个亿。相对于公募,总金额比较小,操作更灵活。同时,在需要时,私募可以集中持仓一两个行业,以及5、6只股票。
  3、最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费。只有投资者赚到钱,私募才能赚到超额业绩费。所以私募基金需要追求绝对的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而公募基金主要靠管理费收入,由于公募基金业绩与基金经理无关,当产品上涨到一定程度时,基金经理追求更高收益的动力严重不足。
   二、私募基金是不保证收益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包括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办法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同时,办法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基于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行业信息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检查;在基金托管环节,未强制要求基金财产进行托管;在信息披露环节,未要求进行公开信息披露,仅对需要向投资者披露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规定。
  证监会近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办法》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提出了规范投资运作行为的有关规则、确立了对不同类别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监管的制度安排。
   私募基金收益高吗?答案毋庸置疑。首先,在产品的选择上,私募基金有更广泛的范围,选择余地更大,其投资比例也更加灵活;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他与投资者的利益是协调一致的,所以在共同利益目标的支配下,私募基金的收益有更好的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计算利息?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计算利息?一、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计算利息?1、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施工合同中没有......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但是我们通过一些案例,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企业违规使用童工,对本应该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招聘工作,这种行为实际上已......


·私闯民宅语言骂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私闯民宅语言骂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私闯民宅语言骂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


·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
      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无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还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


·一、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要约邀请包括哪些?是指什么?
      在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朋友邀请你吃饭、游玩、或者一些其他的什么事。但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要约邀请却是一个贬义词,俗称“要约引诱”。就是说想要别......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是什么
      金融票证有很多我们也并不陌生的,就包括银行的存单,本票,支票以及相应的汇款凭证等。这些金融票证当然是我们在办理实体业务的时候相应才会出具的,......


·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年项目有哪些?
      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


·审查起诉45天了还没出结果应该怎么办
      一、审查起诉45天了还没出结果应该怎么办审查起诉45天了还没出结果可以打电话或到检察院询问案件处理情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


·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多数的用人单位肯定不会主动承认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的,所以员工个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必须要方方面面都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说在医院治疗期间......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可以撤诉。二、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