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第(二)、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但是劳动者如果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况,即使出现上述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同时,我国《关于印发(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担任代表(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工作、业务的交接。
(三)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四)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要是具有法律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此时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那么此时单位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需要按照单位内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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