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般来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确定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形发生时当事人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些情形有: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并不是一直不变的,在符合必要的条件时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变更的。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私自”抢孩子”等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遇见这种情形对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二、离婚后如何要回抚养权?
  如果离婚后的情况符合了抚养权变更的要求,那么应该如何要回抚养权呢?
  (一)首先,可以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如果征得对方同意,则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改变孩子的抚养关系。当然一般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但是有合理的理由,则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改变抚养关系。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关键的问题是要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小孩成长不利,如果小孩由你来抚养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所以收集双方抚养条件或者抚养能力变化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如果存在前文所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特殊情形时,胜诉率更高。但是一定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总的来说,离婚后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不能擅自变更。如果您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对方又不同意的话,建议您一定不要采取”抢孩子”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最好是在有经验的婚姻律师的指导下通过诉讼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离婚了男方就一定能得到抚养权吗?
      离婚了男方就一定能得到抚养权吗?不一定能得到,夫妻离婚,如果只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这个时候必然其中一方是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能通过支......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认定书应怎样判罚
      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认定书应怎样判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


·工伤认定后多久才能出结果
      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被认定部门受理的,此时就可以回家等待结果出来了。但对于很多申请人而言,此时都急于想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知道结果。毕竟只有在......


·醉驾无证怎么可以免于留案底醉驾无证一般都是会留案底的
      醉驾无证怎么可以免于留案底醉驾无证一般都是会留案底的。醉驾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都是会判处刑罚的,而对于判了刑的,就会留有案底,......


·我们的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我们的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之后可以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


·河南周口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周口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河南周口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项目来进行不同的确定。具体的标准如下所述。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


·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原因有哪些?
      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原因有哪些?一、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原因有哪些?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1、对方全责,不必赔偿;2、双方平等责任,均等赔偿;3、对方没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
      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一、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1、是适用的法律程序不......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